先诊疗后付费 垫江让贫困患者安心治病
华龙网11月16日17时30分讯(记者 王思洋)今(16)日下午,重庆市垫江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全县公共医疗服务工作会议上,垫江县卫生计生委主任陈云峰就垫江县在扶贫攻坚战中开展的健康扶贫措施回答了询问。
陈云峰表示,垫江县通过完善医保政策,以此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农村贫困人口在县级医院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自付费用在起付标准至10万元内的报销比例提高10%;农村贫困人口在县级医院居民医保住院报销起付线降低50%,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农村贫困人口发生医保目录外医疗费用单次超过3000元的,在不超过总费用的30%以内实施分段分档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
同时,垫江通过实行农村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的措施,让贫困患者也能看得起病。
陈云峰介绍,垫江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是“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所有公立医院均可实现为贫困患者实行“一站式”结算。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疾病住院条件的参保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者,持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垫江县扶贫部门或县民政部门近期出具的证明材料,并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后,在垫江县人民医院、中医院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办理入院手续住院治疗;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为患者即时结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补偿部分,补偿后个人应承担的费用由患者结清。
对于部分确有困难,出院时无法一次性结清自付费用的,定点医疗机构可与其签订延期、分期还款协议,明确还款时间,予以办理出院手续。
对住院时间较长(超过30天)、医疗费用较高(超过5万元)的参保患者,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医疗保险结算后患者应自付的医疗费用自行制定分阶段结算具体办法,并纳入与患者签署的“先诊疗,后付费”协议。目前得到红十字会补助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的有28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