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严守生态红线推行山长制 建立“三级”山长体系
华龙网10月9日14时40分讯(记者 闫仪 通讯员 王彦雪)今(9)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重庆市渝北区委办、区政府办印发《重庆市渝北区推行山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严守生态红线。通过建立“三级”山长体系,创新森林培育保护机制,切实加强“四山”保护,努力建设山清水秀美丽渝北。
渝北区明确提出生态发展新目标:到2020年,全区新增林地量13万亩,全区森林覆盖率提高至51%,同时实现森林资源监管全覆盖;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湿地总面积不低于5.43万亩,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2.30万亩,全区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保持稳定。
为了达到这系列目标,按照该《方案》,渝北区将从多个方面着手:首先,在组织体系方面,建立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山长体系,即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担任总山长,分管农林水的副区长担任常务副总山长,分管国土规划、环保的副区长担任副总山长;各镇街书记担任镇街级山长,负责辖区内山长制实施,镇长(街道主任)担任镇街级副山长;村(社区)书记担任村(社区)级山长。在区林业局设区山长办公室,包括区林业局在内的21个区级单位为山长制区级责任单位,并细化各单位工作职责,固定工作人员,以确保山长制工作开展的连续性。
针对山长制实施的具体工作任务,《方案》也明确规定,渝北区将通过严守生态红线、切实加强森林防火、抓好林业病虫害防控、加强湿地保护等措施,强化生态保护工作;以加大退耕还林建设力度、加大提质增效建设力度及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力度为抓手,强化国土绿化工作;通过大力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大力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大力推进水生态治理和修复以及大力推进违规建设整治后的生态修复,强化生态修复工作。
同时,渝北区还将强化各项工作的巡查监管,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建立大数据实时监管平台、建立事后严惩机制,以确保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实施并落到实处。
据了解,为确保《方案》执行到位,渝北区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将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考核问责、资金保障、宣传监督等工作,以更切实的措施加强“四山”保护,创新森林培育保护机制,做到保存量、促增量、提质量,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努力建设山清水秀美丽渝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