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全面建立河库警长制 为河库生态环境安全保驾护航
华龙网11月12日22时10分讯(通讯员 谢模燕 周辉)笔者从重庆市城口县河长办获悉,城口县已全面建立了二级河库警长制,为城口县河库生态环境安全保驾护航,确保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任务目标。
据介绍,河库警长制分为县、乡二级,分别由县公安局长、派出所长担任。为加强河库警长制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还专门设立了河库警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河库警长办公室,河库警长工作办公室设在治安管理大队,明确了办公室主任、办公联系员各1名,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材料收集汇总等工作。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政治处、法制大队、治安大队等为河库警长制度参与单位,各派出所为河库警长责任单位,全面负责河库警长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据了解,河库警长的主要任务是研究解决河库保护工作中存在的治安问题,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有效遏制涉河库违法犯罪的发生,切实维护河库流域的治安秩序,确保全县河库保护总体目标的实现。
据统计,城口县共设置县级河库警长2名、乡镇(街道)级河库警长13名。对境内的7条县级重点河流及5座水库,分别明确了对应的河库警长,其余河库警长分别由各派出所所长担任,目前全县各级河库警长全面到位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