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经开区:加强法制宣传 提升法律意识
华龙网11月19日16时06分讯(通讯员 漆佩月 黄琼)“第四十条,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11月16日,重庆双桥经开区双路街道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的相关内容。同时,宪法学习还出现在双路街道中心组学习会、各支部党员活动日、广场集中宣传活动、校园法制主题课堂上,街道各部门全方位多角度将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种潜移默化的力量,推动街道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入脑入心。
街道人大工委通过视察调研、走访群众,收集多方意见等形式,提出了“拓宽渠道、创新内容、分级宣传、结合实践”的建议,开启了加强双路街道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局面。
针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经发办、环保办、安监办等部门在日常业务联系及执法检查中,将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必做内容之一,着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者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能力。
群团组织、民政等团体和部门工作人员,将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推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抓手;在开展主题活动,进行维权帮扶、关怀慰问等工作中,将法制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引导广大居民依法参与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保障社区各项工作依法规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