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珍溪镇:工商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开展烟花爆竹市场专项行动
导航

涪陵珍溪镇:工商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开展烟花爆竹市场专项行动

来源:华龙网2018-11-30

华龙网11月30日14时32分讯(通讯员 文光辉 王颖)冬季是烟花爆竹的销售旺季,为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杜绝非法烟花爆竹流入市场,危害消费安全。重庆涪陵区工商分局珍溪工商所联合公安、安监、供销社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辖区烟花爆竹市场进行了一次专项整治,严厉打出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珍溪工商所执法人员在检查烟花爆竹产品标识  通讯员 王颖 摄

“你好,我们是工商执法人员,请出示你的营业执照。”11月27日,珍溪工商所执法人员来到珍溪镇万灵村4组一位姓杨的经营者家中,对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进行了检查。

同时,珍溪镇安监办也查验了经营者的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等经营手续;涪陵区公安局珍溪派出所执法人员对经营者的消防设施,以及货柜设置、烟花爆竹摆放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珍溪工商所执法人员对经营者的烟花爆竹进货、销货台帐,是否经营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三无”烟花爆竹,是否销售无产品合格证的“土火跑”等行为进行了检查。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商品,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一定要设立能够防火、能够随时关闭的专门货柜,而且要购置灭火器等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做到安全经营。”在检查过程中,珍派对派出所执法人员及时提醒烟花爆竹经营者,必须加强安全防范。

珍溪工商所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必须在正规供货单位进货,进货时,必须查验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手续,禁止销售来路不明、非法生产的“土火跑”和“三无”烟花爆竹,以确保消费安全。珍溪工商所负责人表示,入冬后,烟花爆竹销售将进入旺季,该所将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共管机制,进行常态化监管,以维护烟花爆竹市场秩序。

此次行动,共查获无标识烟花45件、无标识爆竹32件。

相关新闻
精品栏目
热门推荐

重庆累计建成山城步道超600公里

一举高"粽"送考生 "蓝朋友"这个举动好暖

袁隆平"追星"学生证首公开

2023中国西部国际交通建设博览会在渝开幕

《最长一枪》定档9月6日

喜剧并不是少年的主色调

返回顶部
重庆新闻原创视听问政生活

华龙网 www.cqnews.net 触屏版 | 电脑版

Copyright ©2000-2015 CQNEWS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无障碍
首页 | 新闻 原创 视听 | 问政 评论 专题 | 区县 娱乐 财经 | 旅游 政法 直播 | 文艺 教育 生活 应急 | 房产 健康 汽车 | 取证 鸣家 会客厅 | 万花瞳 百姓故事 公益 | 信用
  • 站内
站内
分享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QQ空间
QQ好友
手机阅读分享话题

涪陵珍溪镇:工商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开展烟花爆竹市场专项行动

2018-11-30 14:36:00 来源: 0 条评论

华龙网11月30日14时32分讯(通讯员 文光辉 王颖)冬季是烟花爆竹的销售旺季,为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杜绝非法烟花爆竹流入市场,危害消费安全。重庆涪陵区工商分局珍溪工商所联合公安、安监、供销社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辖区烟花爆竹市场进行了一次专项整治,严厉打出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珍溪工商所执法人员在检查烟花爆竹产品标识  通讯员 王颖 摄

“你好,我们是工商执法人员,请出示你的营业执照。”11月27日,珍溪工商所执法人员来到珍溪镇万灵村4组一位姓杨的经营者家中,对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进行了检查。

同时,珍溪镇安监办也查验了经营者的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等经营手续;涪陵区公安局珍溪派出所执法人员对经营者的消防设施,以及货柜设置、烟花爆竹摆放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珍溪工商所执法人员对经营者的烟花爆竹进货、销货台帐,是否经营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三无”烟花爆竹,是否销售无产品合格证的“土火跑”等行为进行了检查。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商品,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一定要设立能够防火、能够随时关闭的专门货柜,而且要购置灭火器等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做到安全经营。”在检查过程中,珍派对派出所执法人员及时提醒烟花爆竹经营者,必须加强安全防范。

珍溪工商所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必须在正规供货单位进货,进货时,必须查验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手续,禁止销售来路不明、非法生产的“土火跑”和“三无”烟花爆竹,以确保消费安全。珍溪工商所负责人表示,入冬后,烟花爆竹销售将进入旺季,该所将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共管机制,进行常态化监管,以维护烟花爆竹市场秩序。

此次行动,共查获无标识烟花45件、无标识爆竹32件。

[责任编辑: 邓胜男]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精彩视频
版权声明:
联系方式:重庆华龙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60367951
①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授权华龙网,在互联网上使用、发布、交流集团14报1刊的新闻信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任何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或“来源:华龙网-重庆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龙网”的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版权属华龙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 华龙网及其客户端标明非华龙网的确定来源或未标注华龙网LOGO、名称、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非原创作品。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华龙网联系,联系邮箱:cqnewszbs@163.com。
附:重庆日报报业集团14报1刊:重庆日报 重庆晚报 重庆晨报 重庆商报 时代信报 新女报 健康人报 重庆法制报 三峡都市报 巴渝都市报 武陵都市报 渝州服务导报 人居周报 都市热报 今日重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