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公益司法保护四大领域全覆盖 一年半立案公益诉讼66件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月14日10时08分讯(记者 岳芷亦 通讯员 程雅琦)1月11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7年7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实施以来,江津区人民检察院共履职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2件,立案66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57件,行政机关采纳建议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55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协助分院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所办案件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实现了公益保护四大领域全覆盖。
公益诉讼制度实施以来,江津区检察院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使命担当,聚焦公益民生,上下求索,稳扎稳打,在工作中形成了“1+3+2”的特色工作模式。
依托“一个中心”,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据悉,自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江津区检察院坚持以“办案为中心”,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根据市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此外,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院领导亲自“挂帅”“出征”, 对专案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发挥专案办理的典型带动作用。值得一提的是,江津区检察院首创诉前检察建议“面对面”送达制度,坚持每一份检察建议均由院领导带队送达,通过各部门的监督、协调、配合,按下了公益诉讼制度探索的“快进键”。
构建“三个支撑”,汇聚公益保护合力。通过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有机联系,多方协调、配合,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获得了政治支撑、案源支撑、协作支撑。各机关通力合作,建立起积极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为拓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供线索和信息资源保障,形成了保护公益的强大合力。
实现“两个目标”,夯实检察公益诉讼基础。江津区检察院积极谋划“检察开放日”、灵活运用“两微一端”、传统报刊等多种媒体宣传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造良好舆论环境,实现检察公益诉讼制度逐步深入人心的目标。此外,区检察院设立相对独立、固定的公益诉讼办案组,强化办案实务能力培训,借助“外脑”助力办案,正逐步破解刑事检察和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难题。
记者了解到,2018年,江津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了重庆“首例”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该起案件办理过程中,江津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司法+生态修复”办案模式,实现惩处犯罪与保护环境双赢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