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信留情影像留音 渝中图书馆邀你共话“我和图书馆的故事”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4月19日15时讯(记者 曹建)你是否还记得第一次写下读者证申请表,与图书馆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是否还记得那些年从你眼前路过的图书馆,感怀岁月无声?今(19)日,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从重庆市渝中区图书馆获悉,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渝中区图书馆建馆60周年,渝中区图书馆特别举办“我和图书馆的故事”作品征集大赛活动,面向社会征集的摄影、摄像以及征文等作品,优胜者最高将会获得1000元同等价值奖品。
据介绍,本次活动由渝中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主办,渝中区图书馆承办。活动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主线,以“我和图书馆的故事”为主题,关注渝中区图书馆发展的社会人士均可参加。
活动自即日起至7月31日为征集筛选阶段,将由主办方请专家评审委员对稿件进行初选,对不符合参赛要求、技术标准,严重缺乏公正性、有不良倾向的作品退回。入围作品将在8月1日-31日,由评审专家对征集到的摄影、摄像作品和征文进行集中评审,对结果进行公示。此外,9-10月期间,主办方还将对优秀作品进行表彰和集中展示。活动设置一等奖1-3名,优胜者将获得价值1000元的实物奖品;二等奖3-6名,优胜者将获得价值800元的实物奖品;三等奖6-9名,优胜者将获得价值500元的实物奖品;优秀奖若干,获奖者将获得渝中区图书馆笔记本1册。
本次活动只接受网上投稿,参赛者须将作品统一发送至渝中区图书馆邮箱yzqlibrary@126.com,邮件主题注明“摄影、摄像、征文比赛及作者姓名”,包括标题、作品简要介绍、使用器材等信息,并留下个人详细通讯资料。
具体活动详情,可咨询渝中区图书馆辅导部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23-63928812。
参赛须知:
一、摄影作品
(一)作品形式
此次摄影比赛活动采用“照片+文字寄语”的形式,记录与图书馆度过的时光。照片包括:图书馆老照片、.读者证申请表、在图书馆学习、阅读的场景、与读者证合影等。
(二)征集要求
1.寄语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康、向上向善,字数不超过30字;
2.珍贵老照片可提交高清扫描件,扫描作品须保留图片原始信息,格式为pdf文件,规格不小于4M,像素分辨率在300dpi以上;
3.照片采用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数量限2幅)不限。可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但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添加、删除、合成等失真调整。作品须保留图片原始信息,格式为jpg文件,规格不小于4M,像素分辨率在300dpi以上;
4.投稿作品均须由作者原创,如出现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5.入选来稿将用于本馆的主题活动微信展播和活动现场视频展播。
二、摄像作品
1.作品时长以1-3分钟内为宜。投稿作品题材不限,可以是航拍、随手拍、也可以具有情节性的故事等等;
2.视频要求画面清晰,配以必要的文字信息与音乐,上交成品作品。
3.视频格式:MP4、MPG、MPEG、AVI、MOV、FLV等。
三、征文作品要求
1.以“我和图书馆的故事”为题目;
2.围绕您在图书馆的经历和感触;您在图书馆读书的收获与心得;您见证过图书馆的变迁等内容撰写;
3.文体不限,除诗歌外字数在300以上;
4.语言顺畅,没有语病;结构完整,条理清楚;立意深、构思巧、语言生动形象。
四、其他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拍摄,版权归大赛主承办方及摄影者本人所有。非本人原创作品一经发现即刻取消比赛资格。上传作品时,注明作者、联系方式和拍摄器材等。投稿作品的作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凡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严禁剽窃他人作品。
2.主承办方有权在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支付稿酬(商业用途另与作者联系)。参加比赛作品在比赛期间不得再参加其他任何比赛。
3.同一作者获入围奖数量不限,但不得重复获三等奖(含)以上奖项。
4.参赛者投稿即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承办方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作品奖品和荣誉证书,并进行通报。
5.大赛解释权归主承办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