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加大八类特殊群体救扶力度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5月20日14时30分讯(特约通讯员 毛世洲 通讯员 朱悦琳)日前,重庆市忠县政府办印发《忠县特殊群体资助救助办法》,即日起,对全县残疾儿童、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困难吸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与刑满释放人员、乡镇(街道)敬老院管护人员、特困供养人员、特殊教育学校陪读家庭人员等8类特殊群体进行帮扶救助,精准实施帮扶救助措施,妥善解决生活、就业、法律服务、健康服务、精神关爱等方面的突出困难,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方面,对0至6岁的残疾儿童,实施普惠康复救助。根据个体的不同情况,结合评估结果及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提高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和基本康复训练等康复服务。
加强美沙酮门诊药物维持治疗救助方面,将保障县美沙酮门诊(设在县人民医院)正常运行,忠县户籍受治者免费服药。进一步减少阿片类物质滥用,减少艾滋病传播相关危险行为,减少违法犯罪,恢复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的社会功能。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用抗精神病药救助方面,强化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对户籍在忠县、居住3个月以上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治疗救助。进一步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药依从性,有效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病情复发,严防其肇事肇祸事件或案件发生。
加强困难吸毒人员就业扶持和救助方面,对困难吸毒人员群体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积极帮助困难吸毒人员融入社会。落实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困难吸毒人员就业创业能力。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发放过渡性生活补助,改善困难吸毒人员生活条件。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与救助,巩固戒毒成果,减少毒品危害。
加强社区服刑人员与刑满释放人员救助方面,对户籍在忠县且正在忠县辖区接受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和户籍在忠县的在册在帮刑满释放人员,家庭困难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临时性过渡生活救助、医疗保险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及住房最低保障等。鼓励企业接收社区服刑人员与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实行企业接收两类特殊人员就业补贴制度。
加强乡镇(街道)敬老院管理服务方面,切实加强敬老院管理,进一步提高乡镇(街道)敬老院管护人员整体素质和护理水平。合理配备乡镇(街道)敬老院管理人员(院长)、护理人员及其他服务人员。提高敬老院管护人员工资待遇,保障乡镇(街道)敬老院正常运行,提升敬老院服务质量,让集中供养老人得到悉心照料和专业护理,安享幸福晚年。
加强特困供养人员住院医疗期间护理救助方面,以保障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护理需求为出发点,探索建立特困人员住院护理服务模式。按照“尽力而行、量力而为,公开救助、按需救助”原则,合理落实特困供养人员住院医疗期间护理费补贴,解决特困供养人员因缺乏家庭成员互助共济照料而普遍存在的住院期间“护理难”,不断提高特困供养民生工程保障水平。
加强特殊教育学校陪读家庭生活租房救助方面,探索建立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在校学习模式,切实减轻残疾家庭的教育支出负担,让每名陪读家长安心陪读,确保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残疾学生(须持有残疾人证)的父母、祖父母在忠县特殊教育学校全程陪读的家庭,落实生活补助和陪读家庭租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