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防溺水安全知识”进校园 避免溺水事件的发生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5月31日6时30分讯 (通讯员 张太国 陈春兰)“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工作人员以防溺水安全“六不准”对学生展开教育。
在暑期即将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防溺水教育,切实避免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重庆市垫江县司法局永安司法所联合镇综治办、安监办、派出所部门工作人员等在石坎小学开展了“防溺水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避免溺水事件的发生。
据了解,工作人员通过列举发生的大量悲惨溺水死亡事件,教育全体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及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并教授了学生在发生(遇到)溺水时的自救(施救)技能。
要求学生严格遵守防溺水“六不准”,并且希望学生回家转告其爸爸妈妈或爷爷奶奶等监护人必须承担起监护人责任,积极做好孩子在节假日、暑期的防溺水教育及监护工作,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听了今天的‘防溺水安全’课,使我深受教育,再也不敢私自到河里洗澡了……”该校五年级一班学生王涵腼腆的对笔者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