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138个农村饮水工程有“管家”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6月5日18时01分讯 (特约通讯员 毛世洲)5月31日,重庆市忠县水利局对外公示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这标志着忠县138个涉及1000人以上饮用的农村饮水工程有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农村饮水安全关乎广大农村居民切身利益,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基础条件之一。近年来,忠县各地兴建了一大批农村饮水工程,农村居民饮用水条件显著改善。为建立农村饮水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忠县确定涉及1000人以上饮用的农村人饮工程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管理责任单位和个人。
忠县人民政府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等工作。忠县水利局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千吨万人以上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乡镇(街道)负责指导、监督辖区内千吨万人以下小型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供水单位负责制定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