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司法局“四举措”做好“七一”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6月28日16时讯(通讯员 周学成)为切实做好建党98周年期间的维护稳定工作,笔者28日获悉,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前谋划安排,采取四条措施抓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为“七一”期间全区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一方面加强矛盾纠纷排查摸底。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在“七一”前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加强对重点对象、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大工程场地的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矛盾纠纷状况,切实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另一方面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案登记,通过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评估系统进行分析评估,并发挥“大调解”的作用,及时妥善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
扎实开展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一是夯实管控措施。进一步完善刑释人员名册和档案,做到情况清,底数明。落实帮教措施和帮教责任人,全面掌握辖区内刑释人员思想动态和日常活动情况。对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进一步落实“一帮一”或“多帮一”措施,并向派出所提前预警。二是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做好帮教安置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促进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共同做实刑释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特别是对生活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争取纳入低保,对刚刑释的“三无”人员,及时与劳动、民政等部门衔接,争取临时困难救济、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切实解决刑释人员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预防和避免刑释人员因生活困难重新犯罪。
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工作
一是开展集中走访。“七一”前夕,组织对矫正对象进行集中走访,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活动、生活状况和近期表现,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和法治教育,促使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纪守法,服从管教。对不接受管理教育或反常人员及时与派出所联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失控和脱管情况发生。二是强化管理服务。及时对符合接收条件的矫正对象进行接收、建档和落实监管责任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逐人制定矫正个案,将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实行一人一案,专人负责。组织矫正对象参加以公益劳动、思想教育、定期学习等为主要内容的矫正活动,对矫正对象就业与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给予帮助,促使矫正对象摒弃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确保不脱管失控和重新犯罪。
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在“七一”前后大力开展维护社会稳定法治宣传教育,突出宣传宪法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培养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和爱国守法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积极做好正面舆论引导工作,加大形势政策宣传力度,为建党98周年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