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办事处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与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范围、名额、岗位及条件
(一)范围、名额及岗位
面向重庆市各区(县)级各部门、镇(街)和有关单位选调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专技岗位为专技九级及以下岗位,职员岗位为职员七级及以下岗位。主要从事材料撰写、社会治理、征地拆迁、综合执法、财务等工作。
(二)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思想品德优秀,工作作风务实,工作能力较强,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评价好;
2.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江津区外调入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时间截至2019年7月31日);
5.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承诺在双福街道至少工作3年;
7.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尚在试用期的;
3.正在接受审计审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正在党纪影响期、政纪处分限制期限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选调人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8月14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江津区双福街道办事处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签字盖章后交纸质件,同时提供学历、学位及相关材料到双福街道504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联系人:王俊、龚翠婷,联系电话:47831093。
3.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一旦发现报考人员与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
1.笔试。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主要测试相应业务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100分。
2.面试。总分100分。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选调应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员名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按相关要求组织,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街道办事处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根据考察情况,择优选调。
(五)确定拟选调人员和公示
经双福街道党工委会审定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双福街道办事处公示5个工作日。
(六)调动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双福街道办事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入下属事业单位工作手续。
四、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人事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江津区双福街道纪工委举报(举报电话:47831225)。
本简章由双福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江津区双福街道办事处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办事处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