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出台《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普法宣传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两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日前,市食药安办、市普法办、市药监局印发了“两法”普法宣传实施方案。

重庆市出台《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普法宣传实施方案

来源:华龙网-重庆日报2019-10-31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以下简称“两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两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日前,市食药安办、市普法办、市药监局印发了“两法”普法宣传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两法”的普法宣传要按照全覆盖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宣传方式,注重实际效果,扎实持续推进,不断提高政府的责任意识、监管部门的法治意识、企业的主体意识、公众的参与意识。

方案要求,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增强工作实效、构建共治格局,营造良法善治的良好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以下简称“两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学习“两法”内容、领悟“两法”精神、做好“两法”宣传工作、推动“两法”在我市贯彻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两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基本内容,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到药品安全监管全过程。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把“两法”普法宣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药品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推进“两法”普法宣传扎实深入开展。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学懂弄通法律条文,深入掌握法律精神和主要内容,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政府的责任意识,推动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的药品安全负责;进一步提高监管部门的法治意识,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企业的主体意识,推动企业自觉守法用法;进一步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引导公众对药品安全加强监督和依法维权。

三、普法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贯彻市委五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对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安排。

(二)突出宣传“两法”的新制度、新举措、新规定、新要求,学习宣传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违法行为查处等重点内容。

四、工作措施

(一)常态化普法宣传

1.把“两法”普法宣传纳入相关单位年度普法工作重点

(1)项目内容:市普法办把“两法”宣传纳入全市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推动相关部门将“两法”纳入本部门年度普法责任计划。

(2)责任单位:各级普法办。

2.把“两法”宣传贯彻作为有关单位年度宣传工作重点

(1)项目内容:各有关单位将“两法”的宣传贯彻作为年度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4月“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5月“药品科技活动周”、10月“全国安全用药月”等活动,通过发放“两法”小册子、张贴宣传海报等进行宣传。

(2)责任单位:市药监局、市卫健委,各级食药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3.利用有关学习平台开展“两法”宣传

(1)项目内容: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利用相关学习平台对“两法”进行宣传。

(2)责任单位:市药监局。

4.把学习宣传“两法”纳入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和监管服务对象年度培训重点内容

(1)项目内容: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药品企业业务培训中,把“两法”作为必学必讲重点。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开展“两法”知识竞赛、执法技能大比武等,进一步加深对“两法”的理解和掌握。

(2)责任单位:市药监局、各区县(自治县)市场监管局。

(二)2019年度专题普法宣传

1.召开学习宣传贯彻“两法”工作会

(1)项目内容:召开学习宣传贯彻“两法”工作会议,组织市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区县政府、区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负责人参加。

(2)实施时间:10月下旬。

(3)责任单位:市药监局。

2.开展“两法”执法主体培训

(1)项目内容:加强地方宣讲师资建设,并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宣讲骨干为药品监管执法人员进行“两法”专题培训。

(2)实施时间:10月—11月。

(3)责任单位:市药监局。

3.开展“两法”监管服务对象培训

(1)项目内容:各级食药安委有关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以“两法”的新制度、新要求为主要内容,组织监管服务对象进行培训。

(2)实施时间:10月—12月。

(3)责任单位:各级食药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4.开展“两法”知识网络竞赛

(1)项目内容:组织全市药品监管执法人员、药品从业人员、市民参与“两法”网络知识问答,普及“两法”知识。

(2)实施时间:11月。

(3)责任单位:市药监局牵头,各区县(自治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5.开展“两法”社会宣传

(1)开展“六进”宣传活动

项目内容:组织有关人员,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宣讲“两法”,帮助学通弄懂法律条文,推动了解掌握药品安全法律知识。

实施时间:10月—12月。

责任单位:市药监局牵头,市卫健委、市普法办、相关区县(自治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2)开展“送法上门”活动

项目内容:利用多种形式,把《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的文本、解读等送进相关单位和药品企业,推动“两法”知识普及。

实施时间:10月—12月。

责任单位:市药监局、市卫健委。

(3)开展“两法”媒体宣传

项目内容:利用传统媒体及新媒体、户外平台等,开展“两法”宣传。

实施时间:10月—12月。

责任单位:市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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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出台《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普法宣传实施方案

2019-10-31 16:06:49 来源: 0 条评论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以下简称“两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两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日前,市食药安办、市普法办、市药监局印发了“两法”普法宣传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两法”的普法宣传要按照全覆盖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宣传方式,注重实际效果,扎实持续推进,不断提高政府的责任意识、监管部门的法治意识、企业的主体意识、公众的参与意识。

方案要求,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增强工作实效、构建共治格局,营造良法善治的良好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以下简称“两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学习“两法”内容、领悟“两法”精神、做好“两法”宣传工作、推动“两法”在我市贯彻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两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基本内容,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到药品安全监管全过程。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把“两法”普法宣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药品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推进“两法”普法宣传扎实深入开展。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学懂弄通法律条文,深入掌握法律精神和主要内容,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政府的责任意识,推动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的药品安全负责;进一步提高监管部门的法治意识,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企业的主体意识,推动企业自觉守法用法;进一步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引导公众对药品安全加强监督和依法维权。

三、普法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贯彻市委五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对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安排。

(二)突出宣传“两法”的新制度、新举措、新规定、新要求,学习宣传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违法行为查处等重点内容。

四、工作措施

(一)常态化普法宣传

1.把“两法”普法宣传纳入相关单位年度普法工作重点

(1)项目内容:市普法办把“两法”宣传纳入全市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推动相关部门将“两法”纳入本部门年度普法责任计划。

(2)责任单位:各级普法办。

2.把“两法”宣传贯彻作为有关单位年度宣传工作重点

(1)项目内容:各有关单位将“两法”的宣传贯彻作为年度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4月“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5月“药品科技活动周”、10月“全国安全用药月”等活动,通过发放“两法”小册子、张贴宣传海报等进行宣传。

(2)责任单位:市药监局、市卫健委,各级食药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3.利用有关学习平台开展“两法”宣传

(1)项目内容: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利用相关学习平台对“两法”进行宣传。

(2)责任单位:市药监局。

4.把学习宣传“两法”纳入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和监管服务对象年度培训重点内容

(1)项目内容: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药品企业业务培训中,把“两法”作为必学必讲重点。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开展“两法”知识竞赛、执法技能大比武等,进一步加深对“两法”的理解和掌握。

(2)责任单位:市药监局、各区县(自治县)市场监管局。

(二)2019年度专题普法宣传

1.召开学习宣传贯彻“两法”工作会

(1)项目内容:召开学习宣传贯彻“两法”工作会议,组织市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区县政府、区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负责人参加。

(2)实施时间:10月下旬。

(3)责任单位:市药监局。

2.开展“两法”执法主体培训

(1)项目内容:加强地方宣讲师资建设,并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宣讲骨干为药品监管执法人员进行“两法”专题培训。

(2)实施时间:10月—11月。

(3)责任单位:市药监局。

3.开展“两法”监管服务对象培训

(1)项目内容:各级食药安委有关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以“两法”的新制度、新要求为主要内容,组织监管服务对象进行培训。

(2)实施时间:10月—12月。

(3)责任单位:各级食药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4.开展“两法”知识网络竞赛

(1)项目内容:组织全市药品监管执法人员、药品从业人员、市民参与“两法”网络知识问答,普及“两法”知识。

(2)实施时间:11月。

(3)责任单位:市药监局牵头,各区县(自治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5.开展“两法”社会宣传

(1)开展“六进”宣传活动

项目内容:组织有关人员,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宣讲“两法”,帮助学通弄懂法律条文,推动了解掌握药品安全法律知识。

实施时间:10月—12月。

责任单位:市药监局牵头,市卫健委、市普法办、相关区县(自治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2)开展“送法上门”活动

项目内容:利用多种形式,把《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的文本、解读等送进相关单位和药品企业,推动“两法”知识普及。

实施时间:10月—12月。

责任单位:市药监局、市卫健委。

(3)开展“两法”媒体宣传

项目内容:利用传统媒体及新媒体、户外平台等,开展“两法”宣传。

实施时间:10月—12月。

责任单位:市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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