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开展城区违法停车综合整治 发出违停处罚单1700余份

云阳:开展城区违法停车综合整治 发出违停处罚单1700余份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019-11-22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1月22日10时01分讯(通讯员 邓庭庭 郑红均)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确保城区道路通畅有序,有效解决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重庆云阳县开展为期3个月的城区违法停车综合整治。11月18日,笔者在四大家周边支路、青龙路等路段看到,经过城区违法停车综合整治后,人行道上摆放了禁停标志牌,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明显得到了改善。

“青龙路以前有些车辆经常乱停乱放在路口,不管是开车还是行人通过都很不方便,经过整治后,现在车辆乱停乱放挡住路口、占用人行道的现象基本杜绝了,希望各位驾驶员能保持整治效果,按交通秩序停放车辆,于人于己方便。”市民陈昌清说。

笔者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了解到,从违法停车综合整治以来,出动了8台宣传车全城播报违法停车相关法律法规,发放《城市道路违法停车告知单》3000份,《致驾驶员的一封信》10000份。11月1日至今,大力整治了迎宾大道、滨江大道、青龙路等路段的人行道违法停车,出动100余车次,350多人次,发出违停处罚单1700余份,已接受处罚200余人,移交交巡警平台1000余份。

“在第公开的第一批整治路段中周边都有停车场,四大家周边支路、青龙路全段有爱家梯道停车场和创柯伦智能停车库,在高速公路出口至双江中学路段有云阳商会大厦地下停车库,双江中学至长席子码头路段有莲花车站对外停车场、石来运转公共停车场、老虎洞公园地下停车库,高速公路出口至海峡小学路段有未来城地下停车库、世纪星辰地下停车库,卧龙桥至云中后门路段有人行道施划停车泊位的停车位,长席子码头至月光草坪路段有滨江公园地下公共停车库和月光草坪公共停车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应急纠察科裴玉清说,在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应当将机动车按顺行方向,车身紧靠道路右侧边缘线停入泊位;机动车停放不得超出泊位线,不得占用两个停车泊位;机动车不得在停车泊位外停放,不得占用公共汽车停靠站、人行道、消防通道、绿色通道等停车,摩托车、非机动车(含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的停放不得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及机动车泊位。

笔者提醒:收到“城市道路违法(规)停车告知单”的车主,当日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地址:云江大道1179号)缴纳罚款,或者扫描“告知单”上的二维码缴纳罚款即可。超过24小时未接受处罚者,违停信息将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届时,会影响车辆年审。

无障碍
首页 | 新闻 原创 视听 | 问政 评论 专题 | 区县 娱乐 财经 | 旅游 政法 直播 | 文艺 教育 生活 应急 | 房产 健康 汽车 | 取证 鸣家 会客厅 | 万花瞳 百姓故事 公益 | 信用
  • 站内
站内
分享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QQ空间
QQ好友
手机阅读分享话题

云阳:开展城区违法停车综合整治 发出违停处罚单1700余份

2019-11-22 10:03:46 来源: 0 条评论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1月22日10时01分讯(通讯员 邓庭庭 郑红均)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确保城区道路通畅有序,有效解决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重庆云阳县开展为期3个月的城区违法停车综合整治。11月18日,笔者在四大家周边支路、青龙路等路段看到,经过城区违法停车综合整治后,人行道上摆放了禁停标志牌,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明显得到了改善。

“青龙路以前有些车辆经常乱停乱放在路口,不管是开车还是行人通过都很不方便,经过整治后,现在车辆乱停乱放挡住路口、占用人行道的现象基本杜绝了,希望各位驾驶员能保持整治效果,按交通秩序停放车辆,于人于己方便。”市民陈昌清说。

笔者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了解到,从违法停车综合整治以来,出动了8台宣传车全城播报违法停车相关法律法规,发放《城市道路违法停车告知单》3000份,《致驾驶员的一封信》10000份。11月1日至今,大力整治了迎宾大道、滨江大道、青龙路等路段的人行道违法停车,出动100余车次,350多人次,发出违停处罚单1700余份,已接受处罚200余人,移交交巡警平台1000余份。

“在第公开的第一批整治路段中周边都有停车场,四大家周边支路、青龙路全段有爱家梯道停车场和创柯伦智能停车库,在高速公路出口至双江中学路段有云阳商会大厦地下停车库,双江中学至长席子码头路段有莲花车站对外停车场、石来运转公共停车场、老虎洞公园地下停车库,高速公路出口至海峡小学路段有未来城地下停车库、世纪星辰地下停车库,卧龙桥至云中后门路段有人行道施划停车泊位的停车位,长席子码头至月光草坪路段有滨江公园地下公共停车库和月光草坪公共停车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应急纠察科裴玉清说,在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应当将机动车按顺行方向,车身紧靠道路右侧边缘线停入泊位;机动车停放不得超出泊位线,不得占用两个停车泊位;机动车不得在停车泊位外停放,不得占用公共汽车停靠站、人行道、消防通道、绿色通道等停车,摩托车、非机动车(含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的停放不得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及机动车泊位。

笔者提醒:收到“城市道路违法(规)停车告知单”的车主,当日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地址:云江大道1179号)缴纳罚款,或者扫描“告知单”上的二维码缴纳罚款即可。超过24小时未接受处罚者,违停信息将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届时,会影响车辆年审。

亲爱的用户,“重庆”客户端现已正式改版升级为“新重庆”客户端。为不影响后续使用,请扫描上方二维码,及时下载新版本。更优质的内容,更便捷的体验,我们在“新重庆”等你!
看天下
[责任编辑: 董霞 ]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精彩视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