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一男子网传血腥暴恐视频被行拘10日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违法传播必受处罚。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今(12)日从重庆市云阳县公安局获悉,近日,在云阳公安持续开展的“净网2019”专项行动中,该县一男子因涉嫌传播血腥暴恐音视频,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

云阳一男子网传血腥暴恐视频被行拘10日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019-12-12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2月12日15时讯(记者 赵铁琥 通讯员 周孟林)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违法传播必受处罚。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今(12)日从重庆市云阳县公安局获悉,近日,在云阳公安持续开展的“净网2019”专项行动中,该县一男子因涉嫌传播血腥暴恐音视频,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

据了解,在日常网络巡查中,云阳警方发现一位名叫“老农民”的网民在微信群传播一段“一名国外女子被两名ISIS暴徒手持屠刀割颈斩首”的血腥恐怖视频。经与公安部暴恐视频库比对,民警认定该视频为暴恐视频。经调查,违法行为人李某(男,46岁)系重庆市云阳县一农民,在网上看到这则视频后,为博取关注,用其妻子的微信将视频转发至一个超过500人的老乡微信群中。

在被查获后,李某对自己在微信中转发暴恐音视频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警方依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以涉嫌传播暴恐音视频,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公安民警在此提示,通过网络传播暴恐音视频速度快、范围广、方式隐蔽,社会危害性和影响力极大,部分网民因猎奇、寻求刺激、博取关注或恶搞他人,有意无意将“暴恐音视频”发到QQ群、微信群、网盘等网络空间,都属于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和查实,依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项的规定,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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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一男子网传血腥暴恐视频被行拘10日

2019-12-12 15:58:45 来源: 0 条评论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2月12日15时讯(记者 赵铁琥 通讯员 周孟林)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违法传播必受处罚。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今(12)日从重庆市云阳县公安局获悉,近日,在云阳公安持续开展的“净网2019”专项行动中,该县一男子因涉嫌传播血腥暴恐音视频,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

据了解,在日常网络巡查中,云阳警方发现一位名叫“老农民”的网民在微信群传播一段“一名国外女子被两名ISIS暴徒手持屠刀割颈斩首”的血腥恐怖视频。经与公安部暴恐视频库比对,民警认定该视频为暴恐视频。经调查,违法行为人李某(男,46岁)系重庆市云阳县一农民,在网上看到这则视频后,为博取关注,用其妻子的微信将视频转发至一个超过500人的老乡微信群中。

在被查获后,李某对自己在微信中转发暴恐音视频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警方依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以涉嫌传播暴恐音视频,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公安民警在此提示,通过网络传播暴恐音视频速度快、范围广、方式隐蔽,社会危害性和影响力极大,部分网民因猎奇、寻求刺激、博取关注或恶搞他人,有意无意将“暴恐音视频”发到QQ群、微信群、网盘等网络空间,都属于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和查实,依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项的规定,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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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徐力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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