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600多万元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2月17日11时讯(通讯员 李定超)“请问你的‘两项补贴’按时得到了没有?”“得到的,得到的,每月都按时打在我卡上的。”这是上周五区残联负责人在西湖镇关胜村走访慰问残疾人田景弟时的对话。
为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江津区2019年调高了残疾人“两项补贴”,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由原来50元/月调高到70元/月;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原来的60元/月提高到80元/月,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原来的50元/月提高到70元/月。
据江津区残联有关方面同志介绍,江津区2019年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600万元,其中,残疾人生活补贴1023万余元,残疾人护理补贴1581万余元,惠及3万残疾人。
残疾人“两项补贴”,是国家为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的生活水平的一项重要惠民政策。其内容是:对具有重庆市江津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贫困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对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
为确保“两项补贴”及时发放到残疾人手里,江津区进一步规范了审核发放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提出申请、镇(街)初审、区残联审核、区民政局审定”的程序,对“两项补贴”实行按月报送、打卡发放制度。同时,各镇街设立残疾人救助服务代办点,按规定程序申请、审核、审批、上报,实行动态管理,把国家对残疾人的“两项补贴”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