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唯一!云阳法院温春来法官荣获“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全市唯一!云阳法院温春来法官荣获“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020-01-21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月21日14时38分讯(通讯员 何竞嘉 刘媛 刘虎)今(21)日,笔者获悉,重庆云阳县人民法院第五人民法庭庭长、法官温春来,被人社部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也是全市法院此次唯一获此殊荣的法官。

温春来同志14年的法院生涯,12年都工作在基层法庭。他被亲切的称为“春来法官”。他坚守的云阳南溪法庭于2014年4月23日挂牌成立,至今租房办公。在之前,他和一名书记员、一名陪审员驻守南溪便民诉讼点长达5年,被当地百姓称为“一个法官的法庭”。从书记员到法官,从配角到主角,从助手到独当一面,他在基层锻炼中逐渐走向了成熟。

近五年来,他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400余件,化解了大量矛盾,维护了一方稳定。由于工作出色,他多次获得“先进个人”“办案能手”“人民好法官”等荣誉。2013年7月,他被重庆市高院评为“办案标兵”;2017年2月被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联合表彰为“重庆市人民好公仆”;因工作表现突出,2019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官”。

温春来,男,汉族,1978年10月出生,重庆云阳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第五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无障碍
首页 | 新闻 原创 视听 | 问政 评论 专题 | 区县 娱乐 财经 | 旅游 政法 直播 | 文艺 教育 生活 应急 | 房产 健康 汽车 | 取证 鸣家 会客厅 | 万花瞳 百姓故事 公益 | 信用
  • 站内
站内
分享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QQ空间
QQ好友
手机阅读分享话题

全市唯一!云阳法院温春来法官荣获“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2020-01-21 14:41:00 来源: 0 条评论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月21日14时38分讯(通讯员 何竞嘉 刘媛 刘虎)今(21)日,笔者获悉,重庆云阳县人民法院第五人民法庭庭长、法官温春来,被人社部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也是全市法院此次唯一获此殊荣的法官。

温春来同志14年的法院生涯,12年都工作在基层法庭。他被亲切的称为“春来法官”。他坚守的云阳南溪法庭于2014年4月23日挂牌成立,至今租房办公。在之前,他和一名书记员、一名陪审员驻守南溪便民诉讼点长达5年,被当地百姓称为“一个法官的法庭”。从书记员到法官,从配角到主角,从助手到独当一面,他在基层锻炼中逐渐走向了成熟。

近五年来,他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400余件,化解了大量矛盾,维护了一方稳定。由于工作出色,他多次获得“先进个人”“办案能手”“人民好法官”等荣誉。2013年7月,他被重庆市高院评为“办案标兵”;2017年2月被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联合表彰为“重庆市人民好公仆”;因工作表现突出,2019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官”。

温春来,男,汉族,1978年10月出生,重庆云阳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第五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亲爱的用户,“重庆”客户端现已正式改版升级为“新重庆”客户端。为不影响后续使用,请扫描上方二维码,及时下载新版本。更优质的内容,更便捷的体验,我们在“新重庆”等你!
看天下
[责任编辑: 董霞 ]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精彩视频
版权声明:
联系方式:重庆华龙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60367951
①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授权华龙网,在互联网上使用、发布、交流集团14报1刊的新闻信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任何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或“来源:华龙网-重庆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龙网”的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版权属华龙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 华龙网及其客户端标明非华龙网的确定来源或未标注华龙网LOGO、名称、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非原创作品。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华龙网联系,联系邮箱:cqnewszbs@163.com。
附:重庆日报报业集团14报1刊:重庆日报 重庆晚报 重庆晨报 重庆商报 时代信报 新女报 健康人报 重庆法制报 三峡都市报 巴渝都市报 武陵都市报 渝州服务导报 人居周报 都市热报 今日重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