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业整顿、实名曝光 长寿将依法重处乱涨价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月27日9时16分讯(记者 舒婷 通讯员 傅智治)今(27)日,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从重庆长寿区了解到,长寿区市场监管局再次发布告诫书,正告全区各药品零售经营主体、各医疗器械经营主体,必须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不得虚高标价,否则停业整顿,并不予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长寿区市场监管局明确要求,全区各药品零售经营主体、各医疗器械经营主体,必依法依规经营,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所有售卖物品必须明码标价,不得故意虚高原价,不得实施价格欺诈。尤其是口罩、抗病毒药品、消毒药水等防疫药品和卫生用品,若确因进货成本大幅上涨,导致销售价格上涨,必须做好与消费者的沟通解释,出示进货票据、价格,提出成本定价依据等。
长寿区市场监管局表示,对于乱涨价者将依法重处,并停业整顿,在媒体进行实名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