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高度重视防火灭火工作 抓实清明节森林安全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3月26日6时30分讯(通讯员 王秀)昨(25)日,笔者了解到,重庆市江津区高度重视森林防火灭火工作,采取“责”“禁”“宣”“查”“守”五项举措,确保全区森林安全。
责,压实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区、镇两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实行区政府与镇街、有关部门,镇街与村社,村社与村(居)民小组,村(居)民小组与林区农户层层签订防火灭火责任书,自上而下明确职责,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任务抓紧抓实。
禁,严禁一切火源。要求森林防火检查站、检查哨卡切实担负火源管控责任,管住火源入山源头,收缴入山人员携带的火源,坚决制止火源入山。林区内巡护人员加大巡护力度,坚决制止林区吸烟、烧烤、烧荒种地、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坚决杜绝因疫木焚烧引起的森林火灾。
宣,多种形式宣传。采取电视台、公共屏幕播放森林防火公益短片和有关知识宣传的“影”宣传;采取农村流动宣传车和各村(居)大喇叭每天定期播放森林防火内容的“声”宣传;采取宣传标语、宣传专栏、宣传单、媒体报纸等“字”宣传;采取召开农村院坝会的“会”宣传,真正做到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
查,全面实行督查。在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林业局、消防等13个部门抽调24人,分6个小组深入全区30个镇街分6个片区全面督查清明节森林防火灭火工作,要求在4月20日前必须督查完毕,其督查结果纳入年终应急工作考核。
守,坚持严防死守。清明节期间,要求各镇街及其森林防火检查站、检查哨卡,区、镇街两级森林防火灭火救援队伍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要求有关应急物资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机具保养工作,确保应急急用;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和通讯畅通制度,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扑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