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实施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电用气用水价格政策
4月19日,笔者从重庆梁平区发展改革委获悉,为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梁平区出台了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电、用气、用水价格政策。截至4月1日,已为全区中小企业降低生产成本约357万余元

梁平:实施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电用气用水价格政策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020-04-20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4月20日9时讯(通讯员 陶开星)4月19日,笔者从重庆梁平区发展改革委获悉,为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梁平区出台了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电、用气、用水价格政策。截至4月1日,已为全区中小企业降低生产成本约357万余元。

据了解,在降低用电价格方面,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除高耗能外的大工业、一般工商业企业,其电费按原到户电价水平95%结算。其中,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单位2月1日至3月31日用电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数据显示,截至4月1日,梁平区用电优惠政策涉及户数累计28756户,为非居民用户节约用电成本295.05万元。

在降低用气价格方面,商业集体用气中的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用户,2月1日至3月31日用气量按照调整前价格(2.51元/立方米)的90%结算,4月1日起非居民用气量按照调整后的价格执行。截至4月1日,用气优惠政策涉及户数累计1976户,为非居民用户节约用气成本50.10万元。

在降低用水价格方面,从2月1日至6月30日,梁平区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自来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其他非居民自来水价格按现行政策降低0.1元/立方米结算。截至4月1日,优惠政策涉及户数累计11697户,为非居民用户节约用水成本12.18万元。

此外,为切实保障企业用水用电用气需求,对因疫情影响未及时缴纳水电气款的给予合理缓缴期限,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并免收企业滞纳金约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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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实施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电用气用水价格政策

2020-04-20 09:59:32 来源: 0 条评论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4月20日9时讯(通讯员 陶开星)4月19日,笔者从重庆梁平区发展改革委获悉,为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梁平区出台了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电、用气、用水价格政策。截至4月1日,已为全区中小企业降低生产成本约357万余元。

据了解,在降低用电价格方面,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除高耗能外的大工业、一般工商业企业,其电费按原到户电价水平95%结算。其中,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单位2月1日至3月31日用电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数据显示,截至4月1日,梁平区用电优惠政策涉及户数累计28756户,为非居民用户节约用电成本295.05万元。

在降低用气价格方面,商业集体用气中的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用户,2月1日至3月31日用气量按照调整前价格(2.51元/立方米)的90%结算,4月1日起非居民用气量按照调整后的价格执行。截至4月1日,用气优惠政策涉及户数累计1976户,为非居民用户节约用气成本50.10万元。

在降低用水价格方面,从2月1日至6月30日,梁平区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自来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其他非居民自来水价格按现行政策降低0.1元/立方米结算。截至4月1日,优惠政策涉及户数累计11697户,为非居民用户节约用水成本12.18万元。

此外,为切实保障企业用水用电用气需求,对因疫情影响未及时缴纳水电气款的给予合理缓缴期限,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并免收企业滞纳金约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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