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拘留所连续三届获评“全国标兵拘留所”

石柱县拘留所连续三届获评“全国标兵拘留所”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020-05-12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5月12日15时40分讯(见习记者 陶彦燕 通讯员 冉渝 肖雄峰)近日,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从重庆市石柱自治县获悉,石柱县拘留所被评为“全国标兵拘留所”。该所自公安部开展公安监管场所等级评定工作以来,已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标兵拘留所”、连续七年获评“全国一级拘留所”。

据了解,近年来石柱县拘留所立足“教育、感化、挽救”职能优势,致力于被拘留人员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积极整合并充分运用社会资源,通过“建立职能部门联动机制、利用志愿者专业团队开展教育矫治、社会帮扶弱势群体”等措施,妥善化解上百起矛盾纠纷,实现了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融合。

石柱县拘留所荣誉室。通讯员 肖雄峰 摄

据石柱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石柱县拘留所是目前重庆市唯一一个标兵级拘留所,队伍平均年龄仅34岁。近年来,石柱县拘留所创新提炼推出的规范执法“三化”工作法、“四四五六”矛盾化解工作法、“三三三”党建一体化工作法等工作机制,以及“六位一体”医疗卫生、“六个一”管理教育等工作体系,得到了公安部监所管理局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监管部门推广应用,为全市公安监管工作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因工作成绩突出,近三年来石柱县拘留所民(辅)警立功受奖达59人次,其中荣获公安部表彰7人次。

无障碍
首页 | 新闻 原创 视听 | 问政 评论 专题 | 区县 娱乐 财经 | 旅游 政法 直播 | 文艺 教育 生活 应急 | 房产 健康 汽车 | 取证 鸣家 会客厅 | 万花瞳 百姓故事 公益 | 信用
  • 站内
站内
分享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QQ空间
QQ好友
手机阅读分享话题

石柱县拘留所连续三届获评“全国标兵拘留所”

2020-05-12 15:56:34 来源: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5月12日15时40分讯(见习记者 陶彦燕 通讯员 冉渝 肖雄峰)近日,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从重庆市石柱自治县获悉,石柱县拘留所被评为“全国标兵拘留所”。该所自公安部开展公安监管场所等级评定工作以来,已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标兵拘留所”、连续七年获评“全国一级拘留所”。

据了解,近年来石柱县拘留所立足“教育、感化、挽救”职能优势,致力于被拘留人员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积极整合并充分运用社会资源,通过“建立职能部门联动机制、利用志愿者专业团队开展教育矫治、社会帮扶弱势群体”等措施,妥善化解上百起矛盾纠纷,实现了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融合。

石柱县拘留所荣誉室。通讯员 肖雄峰 摄

据石柱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石柱县拘留所是目前重庆市唯一一个标兵级拘留所,队伍平均年龄仅34岁。近年来,石柱县拘留所创新提炼推出的规范执法“三化”工作法、“四四五六”矛盾化解工作法、“三三三”党建一体化工作法等工作机制,以及“六位一体”医疗卫生、“六个一”管理教育等工作体系,得到了公安部监所管理局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监管部门推广应用,为全市公安监管工作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因工作成绩突出,近三年来石柱县拘留所民(辅)警立功受奖达59人次,其中荣获公安部表彰7人次。

[责任编辑: 李淼]
精彩视频
版权声明:
联系方式:重庆华龙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60367951
①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授权华龙网,在互联网上使用、发布、交流集团14报1刊的新闻信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任何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或“来源:华龙网-重庆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龙网”的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版权属华龙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 华龙网及其客户端标明非华龙网的确定来源或未标注华龙网LOGO、名称、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非原创作品。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华龙网联系,联系邮箱:cqnewszbs@163.com。
附:重庆日报报业集团14报1刊:重庆日报 重庆晚报 重庆晨报 重庆商报 时代信报 新女报 健康人报 重庆法制报 三峡都市报 巴渝都市报 武陵都市报 渝州服务导报 人居周报 都市热报 今日重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