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青春 法护未来 垫江县启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矫治工作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6月17日17时55分讯(记者 陈柔洁 通讯员 石磊)守望青春,法护未来。今(17)日,重庆市垫江县罪错未成年人分级矫治启动仪式圆满举行,垫江县委政法委、垫江县法院、垫江县检察院、垫江县公安局、垫江县司法局共同签订了《关于罪错未成年人分级矫治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今后,各方将从分级干预、精准帮教、重点管理等方面深化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和管束。
专业化机构 专人专班
启动仪式现场,垫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华祖军为垫江县公安局“未成年人警务工作办公室”授牌,市检察院八部主任陈萍为垫江县检察院“莎姐”工作站授牌。
垫江县“莎姐”工作站在垫江县公安局挂牌成立和垫江县公安局“未成年人警务工作办公室”的成立,实现了政法部门有专人专班对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据悉,垫江县公安局警务工作办公室负责收集公安机关各科所处队在接警中遇到的罪错未成年人基本信息及数据,定期分类整理、上报,改变了过去涉未成年人案件信息、数据分散现象的现象。垫江县检察院挂牌在垫江县公安局的“莎姐”工作站则负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情况,与公安机关共同开展分级矫治、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
根据《实施办法》,公安机关未成年人警务工作办公室负责收集涉错未成年人基本信息及数据,检察机关未成年人“莎姐”工作站收集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涉罪未成年人基本信息及数据,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收集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及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涉罪未成年人基本信息及数据,县司法局收集纳入社区矫正未成年人的基本信息及数据,各部门定期汇总案件信息,最终形成形成罪错未成年人大数据库。
分级化矫治 轻重有别
据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了解,罪错未成年人分级矫治是指根据罪错未成年人违法行为、违法后果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不达刑事责任年龄犯罪的、人民检察院作不起诉决定及被判处、裁定或决定的非监禁刑等四类人员,依据四类人员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治措施的一种处遇机制。
根据《实施办法》,将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划分为四级:第一级是严重不良行为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未成年人;第二级是实施刑法所规定犯罪行为,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第三级是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未成年人;第四级是被判处、裁定或决定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
“第一级和第二级划分为涉错未成年人,第三级和第四级划分为涉罪未成年人,针对涉错和涉罪采取不同的矫治处置措施,让罪错未成年人‘一个都不漏’得以分级教育、感化、挽救。”该负责人介绍。
专业化干预 精准帮教
“《实施办法》贯彻“保护、教育、管束”办案理念,按照未成年人罪错行为轻重有别的特点,坚持早发现、早干预的原则,突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这一特殊对象,对未成年人进行渐进式分级干预,形成了‘训诫+监护+帮教’的工作模式。”
《实施办法》规定,针对上述四类人员,公检法司各司其职、分类矫治,尤其针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采取以下几个措施:一是训诫。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训诫,在训诫的基础上向未成年人发出《警醒书》,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督令》。二是送短期集训班。协商教委,由所在学校德育副校长、校团委、班主任、班干部、品德良好学生组成“五位一体”帮教小组,对涉错未成年人进行帮教。三是送专门学校接受矫治,目前垫江县正在探索建立专门学校,以实现“提前干预、以教代刑”。四是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进行收容教育,以此形成联动协同、齐抓共管、综合施策的治理格局。
接力化帮教 协调联动
《实施办法》规定,公安机关将帮教措施、帮教情况、社会调查评估意见书随案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根据未成年人成长经历、家庭监护、心理特点等,做好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人民法院开展法庭教育,必要时宣告禁止令;社区矫正机关将随案移送的帮教措施、帮教情况作为社区矫正的重要依据。
据垫江县检察院检察长许世兰介绍,通过公安、检察、司法行政部门的持续接力帮教,实现政法各部门将各阶段的帮教情况随案移送至下一环节、下一部门,形成了联动协同、齐抓共管、综合施策的治理格局。
垫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华祖军指出“全县政法各部门认真调查研究,关爱每一个问题青少年的人文情怀,创造性开展未成年人分级矫治工作,调动全社会参与、支持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了家长、学校、政府、社会、司法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