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纵深推进河长制 幸福河库又归来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8月23日6时讯(特约通讯员 周晓瑜 通讯员 谭梦娜)天仙湖畔,微风吹拂着湖面,泛起层层涟漪。岸边,树木郁郁葱葱,鲜花竞相绽放。茂密的树叶里不时传来鸟儿清脆的鸣叫声,和人们的欢声笑语交织成一曲美妙的乐章。
“有专人管着,咱们万州的江啊湖啊越来越美了。”市民的褒奖,正是对重庆万州落实河长制,推动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肯定。
近年来,万州纵深推进河长制,凝聚合力治河库,河长制从“有名”转向“有实”。放眼望去,万州的山水“颜值”更高了,城市“气质”更佳了,每条河流、每座湖库都成为了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库。
上下同心推动全域治水
自市总河长2号令发布以来,万州坚持问题导向,各级各部门抓好责任落实,强化整治措施,各级河长积极落实行动,全力推动全域治水。
区级河长率先垂范,深入巡河调研,统筹开展“三乱”整治,现场交办治理任务,督促镇乡街道、河流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履行职责。乡镇(街道)级河长负责落实整治行动具体任务,加强巡查并及时整改或上报发现的问题。村(社区)级河长负责宣传教育、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
区乡村三级河长共同行动,分级分段开展“三乱”整治,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有力到位。
据了解,今年来全区各级河长累计开展巡河1.4万余次,开展联合执法2次,有效维护了河流水库生态安全,为全域水质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撑。
整治“三乱”确保水清岸洁
8月初,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深入北滨大道、南滨大道、沱口污水处理厂等点位,重点检查河道入河排污口的排放方式、水质达标情况等,对全区江河沿岸排污口和周边企业入河排污口开展全面排查。
“目前累计巡查点位2800余个,累计发现问题20个,现已完成整改12个,剩余8个问题正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强辖区内河道沿线入河排污口的监管,确保排污口水质常态化符合规定要求,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对尚未完成的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加强整改力度,确保全区水清岸绿景美。
今年来,万州进一步巩固全域水质提升成效,持续深化落实市总河长2号令,制定相关实施方案,重点清理整治“三乱”行为,强化明察暗访,依法依规打击违法行为,为实现河流长治久清奠定基础。
自行动开展以来,万州镇乡街道组织力量对辖区河流内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等行为开展排查核查,河流牵头单位负责向该流域有关镇乡街道收集问题情况,分流域建立问题台账,并对收集的问题进行复核,确保问题无遗漏无死角。
在汇总所有河流问题后,区河长办按照部门职责划分交办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在接到任务后迅速开展分类、分级整改工作,切实做到立行立改、应改尽改,推动问题按期销号、动态“清零”。
多方联合助推水质改善
去年,区检察院、区生态环境局、区河长办联合发布《关于协同保护万州区水生态实施意见》,三方充分发挥各自在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保护领域的优势,相互配合联动,形成保护合力,共同促进区内水环境持续向好发展,实现公益保护双赢、多赢、共赢。
同时区检察院还为区内22条主要河流配备“河检长”,代表检察机关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参与河长办组织的巡河、督查及相关专项活动,对涉及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等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发现并搜集公益诉讼线索,对涉水违法案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今年4月,区检察院正式对全区78个镇乡污水处理厂开展镇乡污水处理专项监督行动,重点对各镇乡污水处理厂的进出水总量、水质是否达标、污水管网处理能力是否合格、有无直排、污水管网是否闲置等情况进行摸排调查,督促污水处置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多方协作配合,才能形成护水更大合力。万州多部门携手共进,积极推动河长制工作真落实见实效,助力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推动区域内水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群策群力共护河道安全
日前,团区委组织20余名“河小青”志愿者在苏马河流域开展贯彻落实市总河长2号令暨“河小青”守卫青山渝水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强化河长制长效机制,加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当天志愿者们分为4支队伍集中开展巡河护河行动,排查河道及两岸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问题,对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环境治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
活动最后,志愿者逐个巡查规模以上养殖场,排查水质污染风险。并提取苏马河不同水段水样送至专业水质监测机构检测,以便掌握苏马河水质状况,为治水护水提供基础数据。
今年,万州开展了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并成立“河小青”志愿服务队,招募“河小青”志愿者472人,将市总河长2号令的精神传达给广大群众。
同时,将脱贫攻坚与河长制有机结合,创新开发河长制公益性岗位91个,吸纳农村建卡贫困劳动力或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员加入巡河员队伍,补充基层巡河力量,为末端落实市总河长2号令增添全新力量。
此外,万州公布问题举报电话,畅通社会大众参与渠道,引导群众参与“三乱”整治,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库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市总河长2号令逐步深入民心,爱河护岸氛围更加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