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警方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猎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9月9日17时10分讯(记者 赵铁琥 通讯员 刘圆)长江“十年禁捕”工作全面开展以来,重庆云阳警方结合辖区实际,迅速部署实施“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
近日,云阳警方接群众匿名举报:一家餐馆疑似在售卖胭脂鱼。接报后,云阳县公安局当即会同长航公安、渔政执法部门前往涉事餐馆展开调查。现场查获胭脂鱼(5.9斤)一尾,依法扣押了三层刺网一套、收据数张,抓获犯罪嫌疑人三人。
据了解,此胭脂鱼为国家II类珍稀保护野生动物,是胭脂鱼科仅分布在中国的唯一种类,分布区域仅限于长江宜昌以上至金沙江下游江段,是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之一。本案非法损害的胭脂鱼生态环境损坏及修复价值达56714元。
经警方侦办,成功破获这起由涉案渔民余某猎捕、鱼贩张某转卖、餐馆老板张某出售的非法猎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目前,余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刑法》第340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同时该行为还可能触犯《刑法》第341条之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