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敏
李敏,男,现年47岁,汉族,本科学历,现任涪陵区水利局河道管理科科长、区河长办工作负责人,涪陵区第五届人大代表、民革涪陵区委会委员。他情系水利,勤勉务实,开拓创新,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着力解决全区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推动“三水共治”,成效明显。
心系水利,服务三农促发展。李敏同志长期在水利部门多岗位工作,2010年以来,相继担任水资源科科长、河道科科长、区河长办工作负责人。长期深入基层并多次到乡镇挂职“支农”,在多个岗位上都能迎难而上,深刻体会了群众对水利建设的期盼,更坚定了做好水利事业,服务人民的决心。
2016年—2017年在大木乡挂职(乡长助理)锻炼期间,他积极协调区级部门为当地贫困村争取河流治理资金项目2000多万元,有效改善当地生产生活条件和防汛抗旱能力,协助双江水库、杨家湾水库等重点水利工程顺利推进。筹集60余万元资金建设8口山坪塘和人饮设施,解决500余人饮水困难。涪陵江东片区罗云乡、焦石镇、大木乡、武陵山乡为高山喀斯特地区,缺少骨干水利工程,解决群众特别是贫困户饮水问题难度大,该同志多次到现场调查摸排农村饮水现状,制定工程措施方案,积极推动项目建设,有效解决了当地群众饮水困难问题。
勤勉务实,守护一方水安澜。在从事水资源管理工作期间,他每年组织开展全区取水企业清理排查,主动到企业上门了解取用水情况并宣传法律法规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主动对接发改委、环保等部门,控制高耗水、高污染项目落地。积极推动节水改造和大中型灌区水量在线检测,积极推动高标准建成区水质检测。积极调解用水纠纷,针对区内重点企业华峰化工与下游洪海洋电站用水矛盾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促进两个企业良性发展;针对区内重点企业中机国能热电取水水资源费缴纳不合理现状,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推动重庆市修改了火电企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该企业每年可减少支出近千万元。百胜镇水洞口水库由于水体污染严重,水质为劣五类,水厂无法运行,周边群众反映强烈,他主动担当,深入实地调查,邀请专家制定方案,积极争取市级资金120万元开展综合治理,水质提升到二类水标准,受益人口超过一万人。此后又争取市级资金600万元完成了大顺乡柏杨水库、武陵山乡纸厂沟水库等6个项目,还争取三峡移民后续资金220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570万元完成了清溪镇金叉堰水库、清溪河、义和镇张家嘴水库等8个水源地保护项目,极大改善了场镇水源水质,得到地方政府和群众的高度赞赏。
开拓创新,脚踏实地显成效。在从事河长制、河道管理工作期间,该同志继续发扬勇于担当、敢打敢拼的工作作风,结合地方实际,创新性开展工作。河长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他积极向领导建言献策,建立了区、乡镇、村三级河长体系,在全市率先实现所有区领导均担任区级河长,率先建立区、乡镇两级河库警长体系,并作为“涪陵模式”在全市得到推广。落实各级管护人员,形成了“覆盖全面、责任明晰、管护有力、监督到位”的河长团队。
在全市率先出台“一河一策”编制指导意见并率先编制完成“一河一策”方案。率先探索建设“智慧河长”信息系统并投入试运行,实现长江、乌江等主要水域实时在线智能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第1和第2号总河长令,全面启动河库污染治理,长江、乌江综合整治成效明显,得到市领导充分肯定。开展杨柳溪、龙潭河等6条次级河流整治,部分中小河流已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河道管理工作面临岸线较长,监管难度大等困难,他深入推进河库“清四乱”等专项行动常态化规范化。
持续开展“清四乱”清理整治,2018年以来,累计清理“四乱”问题123处,其中2020年之前清理问题58处,整改完成58处,整改率100%,2020年新排查“四乱”问题65处,完成整改31处,整改率48%。持续开展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顿。35处问题已完成34处整治和销号,整改销号率97%。持续开展“清江行动”,目前已发现问题7处,整改完成3处,整改率43%。推行河长制以来,长江、乌江干流涪陵段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97个河库监测断面水质合格率由55%提高到86%,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达到100%、85%,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5%。水环境持续向好,一江碧水、两岸青山的美景正在逐步显现。2018年《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报道涪陵区治水成效,2019年《人民日报》再次专题报道肯定涪陵河长制工作。
悠悠水利情,默默奉献者。李敏同志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凭借着多年的执着和坚守,先后荣获“重庆市水资源管理先进个人”“重庆市最美护河员”“首届重庆基层水利实干家提名奖”等荣誉,其负责的区河长办2019年获得水利部评选的“河长制先进单位”称号。根据工作实际撰写的多篇水资源、河长制、消落区管理论文在《中国水利》、《重庆行政》、《重庆水利》等国家级、省级刊物发表、获奖。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基层水利工作者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