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讲啦!公证”第九期上线 聚焦公证如何保护未成年权益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 10月22日13时30分讯(记者 刘柳 实习生 张玲玲)近年来,随着离婚率的攀升,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支付等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今(22)日,“开讲啦!公证”微视频第九期上线,让我们跟随讲解人透过真实的案例,一同了解公证是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证员介绍,抚养权协议公证是指通过对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教育、医疗等内容进行约定。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属于法定义务,不因离婚而免除。当父母双方离婚后,应当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问题进行明确约定。按时按期给付抚养费,这对于保障孩子正常生活有着重要意义。
案例一中,因前夫时常拖欠抚养费,当事人选择运用公证手段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通过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促使了前夫履行按期给付抚养费的抚养义务。针对离婚后抚养费给付问题,对于有能力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当事人,还可以运用法律制度,选择到公证机构办理抚养费协议公证及提存公证,由公证机构按照约定的条件向未成年子女交付抚养费。
在父母双方离婚后,可能会存在原获得抚养权一方无法再给孩子提供良好生活保障及必要关爱等情形。在这些情形下,办理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公证是维护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之一。正如案例二中,原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为了让孩子得到更好的教育,在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下,与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办理了抚养权变更协议公证,有效的保护了孩子的合法权益。
(视频来源:重庆市公证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