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实施四项“阳光政策” 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2月7日20时20分讯(记者 闫仪)“征拆工作人员们都为我们做了解释,补偿标准和政策我们都清楚了,我们愿意支持政府征收工作,让城市更美好。”今(7)日,家住重庆市渝北区民兴路附近的居民刘阿姨为渝北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竖起了大拇指。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了解到,渝北区民兴路三期工程已基本完成,征收过程中,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项阳光举措”,全力做好征收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渝北区房屋征收中心根据国务院及重庆市征收相关文件,由区政府下达征收决定后,按照“公开、规范、透明”原则,主动公布征收安置补偿标准的相关文件,广为宣传并张贴到征收项目红线范围内,同时印制房屋征收政策宣传手册发放给每位被征收人,让政策在阳光下,使被征收人充分了解补偿标准和规范。
征收工作开始后,渝北区房屋征收中心及时公开项目工作组相关职责和负责人电话,主动公开调查摸底、未经登记建筑认定、安置房源、奖励补助标准等具体数据,做到“阳光程序”,整个过程向被征收人公开。
在补偿环节,征收中心建立了征收协议审批制度和征收补偿款审批制度,被征收人签订协议后,由各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对协议进行再复核,确保协议无误后再按程序付款,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做到“阳光补偿”。
除此以外,征收中心还成立了督查组,在跟进征收工作进度的同时,还对摸底数据、未经登记建筑认定、构附着物设施数据、补偿款审批及发放等环节加强督查,不定期抽查补偿数据是否准确、补偿依据是否充分,重点对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着力消除房屋征收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良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