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万州一摩托车“抄近路”跨越实线掉头 刚起步就被“撞翻”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2月20日16时讯(通讯员 冯劲博)11月22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百安坝大队接到报警,在天台路桂花苑小区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出租车与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现场有人员受伤,接到报警后,百安坝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民警赶到现场时,看见一辆出租车停在路中间,车头受损。摩托车倒在离出租车不远的地方,车体受损,路面上还散落着一些车辆碎片。
民警立即对伤者进行了救助,对事故现场进行了维护和疏导,还调取了出租车上的行车记录仪,通过行车记录仪还原了事故经过。
经查,出租车驾驶人姓何,事故发生当天早上7时许,何某驾驶渝F13***出租车沿天台路直行,当其行驶至桂花苑小区路段时,道路右侧一辆由于某驾驶的渝D25***普通两轮摩托车突然从路边驶出。何某避让不及,两车发生碰撞,导致于某受伤,两车受损。值得庆幸的是当时出租车车速不快,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据摩托车驾驶员于某陈述,当时他将车停在路边买早餐,买完早餐后正准备“抄近路”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掉头往天台路游泳馆方向行驶。谁知在掉头过程中疏于观察,没有注意到有车辆驶来。而出租车司机何某驾驶机动车时,对道路状况观察也不够仔细,结果两车相撞。
交巡警依法认定于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何某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巡警提醒,不管是刚刚起步、还是行车途中,注意力都要高度集中,充分观察车辆周围交通情况,确保行车安全。行车观察不仔细,轻则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重则引发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人将本案例引以为戒,驾车上路时切勿疏忽大意。同时也要提醒广大驾驶人,不论单实线还是双实线,只要是实线,就是严禁跨越的,包括在超车、转弯、掉头等时候。请大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