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迎来“规范大考” 市农业农村委以案说法送法下乡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2月23日11时讯(记者 刘雪琴 路奥博)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合作社法》)修订通过的第3个年头,2017年12月27日,《合作社法》修订通过,并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合作社法》的施行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如何让《合作社法》“落地生根”,真正让农民受益?今(23)日,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从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了解到,自《合作社法》施行以来,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进行了大力的普及宣传,并将其作为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中心组学法、带头推动系统广大干部学法用法,准确把握法律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夯实贯彻法律的理论基础。
在线上,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通过重庆日报、华龙网、渝农汇微信公众号、官网等各种方式开展法律宣传,切实抓深社会层面的法律宣传,充分发挥互联网、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
线下则通过以“案例”说法、现场观摩、院坝座谈,以及“百场领导干部法治讲座”“百场农业法律宣讲”“百场典型案例宣讲”等活动,帮助基层学习领会法律精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值得一提的是,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还制定了培训计划,梯次开展培训,从缘何修订法律、主要制度设计、具体修订条款、政策导向分析,对新修订的《合作社法》作详细解读,帮助合作社管理人员掌握相关政策,进一步提升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水平。
今年以来,市里已举办专题培训班2期,培训200人次,区县培训96期4700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合作社依法办社水平。
多措并举下,《合作社法》的推行取得了良好成效,自2017年新法修订以来,重庆市农民合作社快速发展。截至今年6月,全市有合作社3.63万家,其中联合社241家,涵盖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产业,通过合作化、集约化生产、经营,改变了过去分散“小农”经营的格局,提高了农业效益,全市已培育“睦和龙哥、铁佛脐橙、茅谷贡桃”等一批农民合作社知名商标。
从以农资供应、信息技术服务为主,拓展到农技推广、加工、储藏、运输和销售等各个环节。农民合作社在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现代农业、助力脱贫攻坚、带领农民增收致富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