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参与垃圾分类 彭水开出第一张罚单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月27日14时30分讯(记者 李成 陈攀)昨(26)日,彭水县城市管理局针对市民违反垃圾分类有关规定,开出第一张罚单,该县垃圾分类进入全民参与阶段。
据了解,1月20日,彭水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环境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在收运生活垃圾(其它垃圾)过程中发现生活垃圾中混入大量废啤酒瓶。通过走访、调取监控等措施逐步锁定嫌疑车辆,城市环境管理中心立即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城管执法支队进一步调查。
通过慎密调查倾倒车的车牌,执法人员追查到嫌疑人姓名、电话和住址,查实县城居民罗某某由于废啤酒瓶回收利润降低,运往重庆回收站成本较大的原因,便将回收的大量废啤酒瓶半夜运至县城周边的其它垃圾收集箱内倾倒,造成可回收垃圾与其它垃圾混装的事实。
经过执法人员的教育,违法人罗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接受处罚,并表示之后一定按垃圾分类的要求严格可回收垃圾的处置。县城管执法支队依法对罗某某罚款200元。
彭水县城市环境管理中心负责人告诉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意味着重庆生活垃圾管理迈入了“有法可依”的时代,垃圾分类投放成为每个市民的“必答题”。《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明确,单位及个人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规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义务,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和堆放,并有权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单位和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下一步,彭水县城市管理局将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十进”宣传和实践引导,提升《条例》知晓率;同时,会同街道社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落实各方分类责任,形成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