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届重庆市美术书法摄影联展暨江津区选拔赛征稿启事

第二十届重庆市美术书法摄影联展暨江津区选拔赛征稿启事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021-04-07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4月7日11时30分讯(记者 岳芷亦 通讯员 钟捷)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面展现经济社会发展新貌,反映群众幸福生活,重庆市江津区启动该区美术书法摄影联展暨第二十届重庆市美术书法摄影联展江津区选拔赛并公开征稿。即日起至5月6日,广大书法、摄影爱好者可踊跃投稿。

一、活动主题

“奋斗百年路•开启新征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江津区美术书法摄影联展暨第二十届重庆市美术书法摄影联展江津区选拔赛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江津区文化馆

(三)协办单位

各镇(街)文化服务中心

区美术家协会

区书法家协会

区摄影家协会

三、评选委员会

由江津区美术、书法、摄影协会抽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时间

网络展示时间:2021年5月9日—16日

现场展示时间:2021年5月17日—6月4日

五、展出地点

江津区文化馆艺术展厅

六、作品主题

作品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以来各个历史时期的重大历史事件;紧扣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反映人民群众的真情实感;用艺术的形式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实现全面小康的奋斗历程;助力乡村振兴,美丽乡村换新颜;扶贫干部的事迹;对口帮扶与扶贫协作;创全国文明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居民生产生活环境的变化;生态环境改善等主题。

七、参展要求

1. 参展作品的创作者须是在江津区工作或者户籍在江津区的居民。

2. 参展作品须为近两年创作,并未参加过市级以上展出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

3.作品分类要求。

(1)美术: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年画、连环画、宣传画、漫画、漆画、插图。装裱后最大边长(含裱边)不得超过2米。

(2)书法:不含硬笔书法,形式不限,书体不限。装裱后含裱边宽不超过2米、高不超过2.5米。

(3)摄影:彩色、黑白不限,传统胶片、数码照片均可,单幅、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不限。

4.初评:送展作者需提供电子图片,一人仅限投稿2张(含合作),图片格式统一为JPG,图片不小于1MB,不大于5MB。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电子图片应重命名为: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

5.复评:入围作者按要求寄送原作参加复评(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称(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6.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江津区文化馆微信公众号或其他新闻平台上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八、报送时间

初评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6日24:00时止。

复评时间:2021年5月9日在江津文旅公众号、江津区文化馆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入围作品送件时间: 2021年5月13日(全天)。

九、评选工作

1.本次联展采用专家现场评选形式进行,评选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各20幅,在江津区文化馆艺术展厅进行展示。

2.在美术、书法、摄影入选作品中分别选送10幅作品参加第二十届重庆市美术书法摄影联展。

3.摄影入选作品由文化馆统一装裱制作。

十、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一、投稿联系方式

邮箱:81095459@qq.com

联系人:江涛

联系电话:1592307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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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届重庆市美术书法摄影联展暨江津区选拔赛征稿启事

2021-04-07 11:41:50 来源: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4月7日11时30分讯(记者 岳芷亦 通讯员 钟捷)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面展现经济社会发展新貌,反映群众幸福生活,重庆市江津区启动该区美术书法摄影联展暨第二十届重庆市美术书法摄影联展江津区选拔赛并公开征稿。即日起至5月6日,广大书法、摄影爱好者可踊跃投稿。

一、活动主题

“奋斗百年路•开启新征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江津区美术书法摄影联展暨第二十届重庆市美术书法摄影联展江津区选拔赛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江津区文化馆

(三)协办单位

各镇(街)文化服务中心

区美术家协会

区书法家协会

区摄影家协会

三、评选委员会

由江津区美术、书法、摄影协会抽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时间

网络展示时间:2021年5月9日—16日

现场展示时间:2021年5月17日—6月4日

五、展出地点

江津区文化馆艺术展厅

六、作品主题

作品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以来各个历史时期的重大历史事件;紧扣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反映人民群众的真情实感;用艺术的形式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实现全面小康的奋斗历程;助力乡村振兴,美丽乡村换新颜;扶贫干部的事迹;对口帮扶与扶贫协作;创全国文明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居民生产生活环境的变化;生态环境改善等主题。

七、参展要求

1. 参展作品的创作者须是在江津区工作或者户籍在江津区的居民。

2. 参展作品须为近两年创作,并未参加过市级以上展出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

3.作品分类要求。

(1)美术: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年画、连环画、宣传画、漫画、漆画、插图。装裱后最大边长(含裱边)不得超过2米。

(2)书法:不含硬笔书法,形式不限,书体不限。装裱后含裱边宽不超过2米、高不超过2.5米。

(3)摄影:彩色、黑白不限,传统胶片、数码照片均可,单幅、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不限。

4.初评:送展作者需提供电子图片,一人仅限投稿2张(含合作),图片格式统一为JPG,图片不小于1MB,不大于5MB。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电子图片应重命名为: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

5.复评:入围作者按要求寄送原作参加复评(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称(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6.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江津区文化馆微信公众号或其他新闻平台上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八、报送时间

初评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6日24:00时止。

复评时间:2021年5月9日在江津文旅公众号、江津区文化馆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入围作品送件时间: 2021年5月13日(全天)。

九、评选工作

1.本次联展采用专家现场评选形式进行,评选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各20幅,在江津区文化馆艺术展厅进行展示。

2.在美术、书法、摄影入选作品中分别选送10幅作品参加第二十届重庆市美术书法摄影联展。

3.摄影入选作品由文化馆统一装裱制作。

十、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一、投稿联系方式

邮箱:81095459@qq.com

联系人:江涛

联系电话:1592307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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