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长寿区司法局法治文化墙绘饰美社区
最近,笔者在重庆市长寿区梅村社区看到,昔日简陋的老旧楼栋墙体,出现了绚丽缤纷以法治文化为主题的大幅墙体彩绘,宣传内容广泛,标语意蕴深厚。

“我为群众办实事” 长寿区司法局法治文化墙绘饰美社区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021-04-08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4月8日17时30分讯(通讯员 田华文)最近,笔者在重庆市长寿区梅村社区看到,昔日简陋的老旧楼栋墙体,出现了绚丽缤纷以法治文化为主题的大幅墙体彩绘,宣传内容广泛,标语意蕴深厚。这是长寿区司法局认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在梅村社区开展的“法润社区·司法同行”行动中绘制的法治文化墙体彩绘,为老旧街景增添了一抹亮色。

彩绘现场。通讯员 田华文 摄

活动中长寿区司法局组织乐善社工,邀请重庆大学、重庆邮电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的多名大学生志愿者,以漫画配文字方式在梅村社区宣传法律知识,内容涉及《民法典》《食品安全法》、反诈防骗、农民工权益保护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法律知识。活动期间共绘制这样以法律宣传为主题的墙体彩绘画20余幅,漂亮的墙绘避免了海报掉色、起皱的缺陷,图文并茂的墙绘用生动形象的图画和鲜活感人的语言,让枯燥无味的法律知识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生动的走向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不但宣传了与群众密切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还美化了墙体,给老旧社区增添了一道靓丽的风景,获得了广大群众的赞誉。

彩绘现场。通讯员 田华文 摄
无障碍
首页 | 新闻 原创 视听 | 问政 评论 专题 | 区县 娱乐 财经 | 旅游 政法 直播 | 文艺 教育 生活 应急 | 房产 健康 汽车 | 取证 鸣家 会客厅 | 万花瞳 百姓故事 公益 | 信用
  • 站内
站内
分享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QQ空间
QQ好友

“我为群众办实事” 长寿区司法局法治文化墙绘饰美社区

2021-04-08 17:32:34 来源: 0 条评论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4月8日17时30分讯(通讯员 田华文)最近,笔者在重庆市长寿区梅村社区看到,昔日简陋的老旧楼栋墙体,出现了绚丽缤纷以法治文化为主题的大幅墙体彩绘,宣传内容广泛,标语意蕴深厚。这是长寿区司法局认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在梅村社区开展的“法润社区·司法同行”行动中绘制的法治文化墙体彩绘,为老旧街景增添了一抹亮色。

彩绘现场。通讯员 田华文 摄

活动中长寿区司法局组织乐善社工,邀请重庆大学、重庆邮电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的多名大学生志愿者,以漫画配文字方式在梅村社区宣传法律知识,内容涉及《民法典》《食品安全法》、反诈防骗、农民工权益保护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法律知识。活动期间共绘制这样以法律宣传为主题的墙体彩绘画20余幅,漂亮的墙绘避免了海报掉色、起皱的缺陷,图文并茂的墙绘用生动形象的图画和鲜活感人的语言,让枯燥无味的法律知识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生动的走向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不但宣传了与群众密切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还美化了墙体,给老旧社区增添了一道靓丽的风景,获得了广大群众的赞誉。

彩绘现场。通讯员 田华文 摄
亲爱的用户,“重庆”客户端现已正式改版升级为“新重庆”客户端。为不影响后续使用,请扫描上方二维码,及时下载新版本。更优质的内容,更便捷的体验,我们在“新重庆”等你!
看天下
[责任编辑: 何燕宏 ]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精彩视频
版权声明:
联系方式:重庆华龙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60367951
①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授权华龙网,在互联网上使用、发布、交流集团14报1刊的新闻信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任何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或“来源:华龙网-重庆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龙网”的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版权属华龙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 华龙网及其客户端标明非华龙网的确定来源或未标注华龙网LOGO、名称、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非原创作品。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华龙网联系,联系邮箱:cqnewszbs@163.com。
附:重庆日报报业集团14报1刊:重庆日报 重庆晚报 重庆晨报 重庆商报 时代信报 新女报 健康人报 重庆法制报 三峡都市报 巴渝都市报 武陵都市报 渝州服务导报 人居周报 都市热报 今日重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