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交巡警查处两起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4月13日15时讯(通讯员 冯劲博)近日,重庆市万州区交巡警在重点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中,查处两起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两名驾驶员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心存侥幸。
3月9日晚,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钟鼓楼勤务大队在辖区开展重点交通违法常态化查处,对酒驾醉驾毒驾违法行为主动防控。
23时许,一辆牌照为渝D053**的小型汽车向鼓楼五巷检查点驶来,民警示意其靠边并接受检查。
民警靠近小车,发现驾驶人神色慌张,经民警对驾驶人母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2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母某当晚跟朋友聚餐时喝了酒,饭后请代驾帮忙开车从万达回渝东花园。到家后,妻子让他去附近的超市买日用品,母某心想离家不远,自己喝酒已有两个多小时,开车应该没有问题,便自己驱车前往,经过检查点时被民警查获,此时,他才想起来之前请的代驾费都还没有支付。
付完代驾费后,母某说自己有很强的交通安全意识,平时还规劝朋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次确实是抱了侥幸心理,很是懊悔,如果继续请代驾的话就不会有这样的事,真是不应该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母某被处以1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近日,27岁的秦某因酒后帮忙挪车,被交巡警查获,而秦某所陈述的经过,也暴露出了其侥幸心理。
当晚,钟鼓楼勤务大队在渝东花园路口开展夜查行动。20时许,一辆慢慢向检查点驶来的小型汽车引起民警的注意,于是民警上前对这辆牌照为渝CA22**(临时号牌)小车进行检查。
“警察同志,我就是帮姑妈挪下车”,坐在驾驶座上的司机解释说,这么主动?民警觉得不简单,经民警对驾驶人秦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2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当晚秦某一家聚餐回家,其姑妈刚领驾驶证不久,新车暂未正式上牌,姑妈担心自己车技不好会刮擦到其他车辆,便请秦某帮忙将车开过该路段一段拐弯的上坡路。秦某心想只有100米不到的距离,应该不会有交巡警查酒驾,就应了姑妈的请求。当车刚刚挪出来不足50米便被交巡警逮个正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秦某被处以1000元罚款,一次性记满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面对这样的惩罚,秦某心服口服,表示自己清楚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规矩,只是当时抹开不情面,抱有侥幸心理才犯下这样的错误。一旁的姑妈也深感愧疚,同时表示一定勤练车技,牢记交通法律法规。
交巡警提示:
喝了酒就不要再开车,哪怕开车一米,也算酒驾!案例中的司机母某和秦某都知道喝酒不开车的规矩,但都心存侥幸,认为路程短,不会那么巧碰到交巡警检查,便酒后驾车上路。在此,交巡警提醒各位驾驶人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克服麻痹思想,消除侥幸心理,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希望驾驶员朋友切记——喝酒勿碰方向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