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人来了|“绿色发展”怎么做?黔江区“环保卫士”零距离对话市民解疑答惑

发言人来了|“绿色发展”怎么做?黔江区“环保卫士”零距离对话市民解疑答惑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021-06-04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6月4日20时10分讯(记者 李成 陶彦燕)工地深夜施工噪声扰民跟谁投诉?市民跳坝坝舞影响休息相关部门怎么处理?黔江区是否属于禁捕区域?如何监督建筑工地扬尘问题?今(4)日上午,“发言人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黔江区“绿色发展”专场新闻发布活动在黔江区正阳街道民族广场举行。

1新闻发布活动现场。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李成
新闻发布活动现场。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李成 摄

据了解,本次发布活动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指导,黔江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区生态环境局主办,黔江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协办。

发布活动现场,来自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的“发言人”和发言人助理化身“环保卫士”,与现场群众进行零距离、面对面交流。

2黔江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区政府新闻办主任王永主持发布活动。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李成 摄
黔江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区政府新闻办主任王永主持发布活动。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李成 摄

成效显著群众点赞 环境治理黔江有方

“齐抓共管的格局基本形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成功创建国、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发布活动上,黔江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徐伟与市民回顾了近年来黔江区生态环保工作成绩。

据了解,近年来黔江区相继出台了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清单、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等,形成了齐抓共管、共建共享的良好格局。

3黔江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徐伟。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李成 摄
黔江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徐伟。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李成 摄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发布活动现场了解到,近年来黔江区聚力切实打好蓝天保卫战、水源水域保护战、土壤污染防治战。尤其是针对2018年市级环保集中督察指出的24项措施和44个问题,黔江区目前已整改完成20项措施、38个问题。黔江区连续14年来未发生过较大以上的环境污染事件,在2020年社会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中,市民对黔江生态环境的满意度为97.71%。

群众踊跃提问 “发言人”面对面解疑惑

发布活动第二环节,区经信委节能环保科彭虎、区住保中心主任田应培、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向前、区公安局政治处主任于洋,分别就工业领域能源节约、海绵城市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违法等主题进行发言。

随后,现场群众就日常生活中遇到和关心的相关问题踊跃提问,发言人和发言人助理进行了耐心解答。

4现场观众提问。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李成 摄
现场观众提问。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李成 摄

“以前遇到噪声扰民的事情,我和家人都不知道该跟谁投诉。听了‘发言人’们的介绍后,我知道该找哪个部门处理了。”正阳街道市民王先生告诉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这个活动实实在在跟我们老百姓解答了疑惑,办了实事。我为相关部门的作为点赞!”

据了解,“发言人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新闻发布活动,是重庆市庆祝建党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重要活动之一。黔江区为更好开展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除本场发布活动外,接下来该区还将陆续在区内其他街镇、社区举行发布活动。

市民:如何监督建筑工地扬尘问题?

黔江区住保中心主任田应培:

针对扬尘污染防控问题,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四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加强前瞻性管控。在项目办理施工许可现场勘验环节严格把关,督促在建项目首先落实过水池、高压冲洗枪、截水沟、进出口硬化等降尘措施。

二是加强过程中监管。严格落实扬尘控制“六项工作”、文明施工“十项规定”,落实自动冲洗设施、湿法作业、易扬尘材料覆盖、高空禁止抛洒建筑弃渣、泥浆密闭运输等控尘措施,严禁在施工现场排放有毒烟尘和气体、洗石灰、熬煎沥青、焚烧各类废弃物。目前建筑工地除极少数受条件限制无法设置自动冲洗设施外,其余全部落实了自动冲洗设施。同时,城区在建项目工地推行施工大门、围挡标准图集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建筑工地的“颜值”和“气质”。

三是注重典型带动。每年坚持组织创建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1个以上、市级扬尘示范工地5个,培育区内示范项目11个,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营造良好氛围。

四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把扬尘控制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年开展专项检查不少于4次,对扬尘控制措施不落实的项目坚决依法查处。

市民:怎么保护我们饮用水源地和保障市民用水安全?

黔江区生态环境局污防科余泊鸿:

目前黔江区有3个城市饮用水源地(城北水库、洞塘水库、小南海水库)、1个备用饮用水源地(太极水库)和36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所有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在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上,我们采取了以下五项措施:  

一是完成了城市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乡镇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更新;

二是划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取缔保护区湖面观光旅游活动和农家乐等,全面完成保护区内污水直排等突出环境问题整治;

三是完成城市饮用水源地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安装保护区界标215块、隔离网42km, 新增污水处理设施184座,配套管网4.3km,今年将完成太极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四是定时观测水质状况,加强水源水质检测;

五是建立水源地巡查制度,明确巡查责任人,组织人员定期进行巡查,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市民:遇到工地深夜施工噪音扰民怎么投诉?

黔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黄登富:

首先,我为大家介绍一下,噪声分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及社会生活噪声,遇到不同的噪声需向不同的部门投诉。遇到工业噪声的话,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投诉。遇到夜间建筑施工噪声的话,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投诉。

这里我需要强调一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和《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的相关规定:禁止夜间(晚二十二点至次日晨六点之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夜间作业的除外。遇到商业噪声及跳坝坝舞之类的社会生活噪声,可向公安部门投诉。

市民:遇到在广场跳坝坝舞影响我们休息,相关部门是怎么处理的?

黔江区公安局政治处主任于洋:

针对跳坝坝舞等社会生活噪声问题,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对于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政策生活的,应当处以警告;对被处以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进行处理。为了减少噪声对市民生活的影响,我们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深入辖区对老百姓进行宣传教育,特别是对辖区主干道两侧商场(店)、居民区等易产生噪音扰民的场所发放宣传册,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培养群众法律意识,进行正面引导,让产生噪音的单位和个人能够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二是加强巡逻,及时劝导。在晚间等坝坝舞扰民行为多发时段,在小广场重点区域进行巡逻,感受噪声强度,对于干扰辖区居民正常休息的行为,及时采取劝阻或劝离等方式,坚决抵制噪音扰民。

三是严格法规,依法处理。在接到噪音污染方面的警情时,及时出警,迅速查清事实。对经查实的噪音扰民行为要劝阻,及时制止;对不听劝阻的,严格依法处罚。

市民:长江施行10年禁渔期,黔江是否属于禁捕的区域,有何要求?

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向前:

根据公安部、农业农村部的安排部署和相关文件规定,黔江区属于禁捕区。为推进我区“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深入治理非法捕捞作业行为。联合各相关部门按实际情况及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从快从严查处“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捕捞作业及非法捕捞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行为,提升执法震慑力。

二是严肃查处非法捕捞渔具制售行为。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生产厂家、电商平合、渔具销售店铺等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大数据信息化资源优势,依法严厉打击制售“电毒炸”工具、非法网具、禁用渔具以及发布相关非法信息等违法行为。

三是严厉整治非法渔获物交易利用行为。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继续加大力度,以农批市场、农贸市场、水产市场、商超、餐饮、农(渔)家乐等为重点区域,以水产品生产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为重点对象,以江河非法捕捞的野生渔获物为重点,加大线上、线下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

禁捕实施5个月来,我们共出动执法车150余辆次,执法船巡航护渔1万余公里,出动执法检查人员近800余人次。针对餐饮场所、交易市场等重点部位联合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宣传、检查各类涉鱼企业检查60余家次。联合公安机关巡航执法检查30次,立案查处禁渔期非法捕捞案6件。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国、市部门对长江“十年禁捕”的工作安排,扎实做到“一年起好步、管得住,三年强基础、顶得住,十年练内功、稳得住”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长江流域我区水域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 

市民:黔江区创建绿色工厂进展如何?

区经信委节能环保科彭虎:

2020年,我区重庆黔龙卷烟材料有限公司获得第三批“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现在是全区唯一一家绿色工厂。十四五期间重庆市任务目标是创建300家绿色工厂,2021年工作已全面开展。目前我委已推荐9家企业进入全市绿色工厂培育库。

市民:针对不同规模的畜禽养殖场,相关部门在环保方面有何要求?

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向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量)及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存栏生猪25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无出栏量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需要编制环评报告书;常年存栏生猪当量达到2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的规模养殖场需环保备案。

QQ截图2021060420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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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人来了|“绿色发展”怎么做?黔江区“环保卫士”零距离对话市民解疑答惑

2021-06-04 20:35:32 来源: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6月4日20时10分讯(记者 李成 陶彦燕)工地深夜施工噪声扰民跟谁投诉?市民跳坝坝舞影响休息相关部门怎么处理?黔江区是否属于禁捕区域?如何监督建筑工地扬尘问题?今(4)日上午,“发言人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黔江区“绿色发展”专场新闻发布活动在黔江区正阳街道民族广场举行。

1新闻发布活动现场。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李成
新闻发布活动现场。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李成 摄

据了解,本次发布活动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指导,黔江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区生态环境局主办,黔江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协办。

发布活动现场,来自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的“发言人”和发言人助理化身“环保卫士”,与现场群众进行零距离、面对面交流。

2黔江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区政府新闻办主任王永主持发布活动。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李成 摄
黔江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区政府新闻办主任王永主持发布活动。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李成 摄

成效显著群众点赞 环境治理黔江有方

“齐抓共管的格局基本形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成功创建国、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发布活动上,黔江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徐伟与市民回顾了近年来黔江区生态环保工作成绩。

据了解,近年来黔江区相继出台了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清单、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等,形成了齐抓共管、共建共享的良好格局。

3黔江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徐伟。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李成 摄
黔江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徐伟。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李成 摄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发布活动现场了解到,近年来黔江区聚力切实打好蓝天保卫战、水源水域保护战、土壤污染防治战。尤其是针对2018年市级环保集中督察指出的24项措施和44个问题,黔江区目前已整改完成20项措施、38个问题。黔江区连续14年来未发生过较大以上的环境污染事件,在2020年社会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中,市民对黔江生态环境的满意度为97.71%。

群众踊跃提问 “发言人”面对面解疑惑

发布活动第二环节,区经信委节能环保科彭虎、区住保中心主任田应培、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向前、区公安局政治处主任于洋,分别就工业领域能源节约、海绵城市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违法等主题进行发言。

随后,现场群众就日常生活中遇到和关心的相关问题踊跃提问,发言人和发言人助理进行了耐心解答。

4现场观众提问。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李成 摄
现场观众提问。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李成 摄

“以前遇到噪声扰民的事情,我和家人都不知道该跟谁投诉。听了‘发言人’们的介绍后,我知道该找哪个部门处理了。”正阳街道市民王先生告诉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这个活动实实在在跟我们老百姓解答了疑惑,办了实事。我为相关部门的作为点赞!”

据了解,“发言人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新闻发布活动,是重庆市庆祝建党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重要活动之一。黔江区为更好开展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除本场发布活动外,接下来该区还将陆续在区内其他街镇、社区举行发布活动。

市民:如何监督建筑工地扬尘问题?

黔江区住保中心主任田应培:

针对扬尘污染防控问题,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四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加强前瞻性管控。在项目办理施工许可现场勘验环节严格把关,督促在建项目首先落实过水池、高压冲洗枪、截水沟、进出口硬化等降尘措施。

二是加强过程中监管。严格落实扬尘控制“六项工作”、文明施工“十项规定”,落实自动冲洗设施、湿法作业、易扬尘材料覆盖、高空禁止抛洒建筑弃渣、泥浆密闭运输等控尘措施,严禁在施工现场排放有毒烟尘和气体、洗石灰、熬煎沥青、焚烧各类废弃物。目前建筑工地除极少数受条件限制无法设置自动冲洗设施外,其余全部落实了自动冲洗设施。同时,城区在建项目工地推行施工大门、围挡标准图集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建筑工地的“颜值”和“气质”。

三是注重典型带动。每年坚持组织创建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1个以上、市级扬尘示范工地5个,培育区内示范项目11个,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营造良好氛围。

四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把扬尘控制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年开展专项检查不少于4次,对扬尘控制措施不落实的项目坚决依法查处。

市民:怎么保护我们饮用水源地和保障市民用水安全?

黔江区生态环境局污防科余泊鸿:

目前黔江区有3个城市饮用水源地(城北水库、洞塘水库、小南海水库)、1个备用饮用水源地(太极水库)和36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所有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在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上,我们采取了以下五项措施:  

一是完成了城市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乡镇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更新;

二是划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取缔保护区湖面观光旅游活动和农家乐等,全面完成保护区内污水直排等突出环境问题整治;

三是完成城市饮用水源地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安装保护区界标215块、隔离网42km, 新增污水处理设施184座,配套管网4.3km,今年将完成太极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四是定时观测水质状况,加强水源水质检测;

五是建立水源地巡查制度,明确巡查责任人,组织人员定期进行巡查,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市民:遇到工地深夜施工噪音扰民怎么投诉?

黔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黄登富:

首先,我为大家介绍一下,噪声分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及社会生活噪声,遇到不同的噪声需向不同的部门投诉。遇到工业噪声的话,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投诉。遇到夜间建筑施工噪声的话,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投诉。

这里我需要强调一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和《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的相关规定:禁止夜间(晚二十二点至次日晨六点之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夜间作业的除外。遇到商业噪声及跳坝坝舞之类的社会生活噪声,可向公安部门投诉。

市民:遇到在广场跳坝坝舞影响我们休息,相关部门是怎么处理的?

黔江区公安局政治处主任于洋:

针对跳坝坝舞等社会生活噪声问题,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对于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政策生活的,应当处以警告;对被处以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进行处理。为了减少噪声对市民生活的影响,我们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深入辖区对老百姓进行宣传教育,特别是对辖区主干道两侧商场(店)、居民区等易产生噪音扰民的场所发放宣传册,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培养群众法律意识,进行正面引导,让产生噪音的单位和个人能够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二是加强巡逻,及时劝导。在晚间等坝坝舞扰民行为多发时段,在小广场重点区域进行巡逻,感受噪声强度,对于干扰辖区居民正常休息的行为,及时采取劝阻或劝离等方式,坚决抵制噪音扰民。

三是严格法规,依法处理。在接到噪音污染方面的警情时,及时出警,迅速查清事实。对经查实的噪音扰民行为要劝阻,及时制止;对不听劝阻的,严格依法处罚。

市民:长江施行10年禁渔期,黔江是否属于禁捕的区域,有何要求?

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向前:

根据公安部、农业农村部的安排部署和相关文件规定,黔江区属于禁捕区。为推进我区“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深入治理非法捕捞作业行为。联合各相关部门按实际情况及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从快从严查处“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捕捞作业及非法捕捞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行为,提升执法震慑力。

二是严肃查处非法捕捞渔具制售行为。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生产厂家、电商平合、渔具销售店铺等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大数据信息化资源优势,依法严厉打击制售“电毒炸”工具、非法网具、禁用渔具以及发布相关非法信息等违法行为。

三是严厉整治非法渔获物交易利用行为。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继续加大力度,以农批市场、农贸市场、水产市场、商超、餐饮、农(渔)家乐等为重点区域,以水产品生产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为重点对象,以江河非法捕捞的野生渔获物为重点,加大线上、线下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

禁捕实施5个月来,我们共出动执法车150余辆次,执法船巡航护渔1万余公里,出动执法检查人员近800余人次。针对餐饮场所、交易市场等重点部位联合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宣传、检查各类涉鱼企业检查60余家次。联合公安机关巡航执法检查30次,立案查处禁渔期非法捕捞案6件。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国、市部门对长江“十年禁捕”的工作安排,扎实做到“一年起好步、管得住,三年强基础、顶得住,十年练内功、稳得住”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长江流域我区水域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 

市民:黔江区创建绿色工厂进展如何?

区经信委节能环保科彭虎:

2020年,我区重庆黔龙卷烟材料有限公司获得第三批“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现在是全区唯一一家绿色工厂。十四五期间重庆市任务目标是创建300家绿色工厂,2021年工作已全面开展。目前我委已推荐9家企业进入全市绿色工厂培育库。

市民:针对不同规模的畜禽养殖场,相关部门在环保方面有何要求?

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向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量)及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存栏生猪25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无出栏量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需要编制环评报告书;常年存栏生猪当量达到2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的规模养殖场需环保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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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徐力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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