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司法局:巩固专职人民调解员新力量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8月20日11时10分讯(通讯员 朱江 田华文)近日,随着重庆市长寿区专职人民调解员上岗工作安排专题会议的召开,长寿区司法局司法局新选聘的5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全部到岗到位。努力打造一支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的人民调解队伍,是长寿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手段,通过积极争取专职人民调解员专项工作经费、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全区基层专职人民调解队伍不断壮大,升级版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
调解员队伍充实专业化新力量。长寿区司法局积极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在通过调解组织设立单位推荐考察选聘了51名具有法官、检察官、警察、综治、信访、法医、辅警、法律工作者等工作经历的人员担任街镇人民调委会、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委会、“三调”组织专职调解员基础上,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重庆市人民调解条例》及人民调解协议制作等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进行笔试、面试,招录了一批具备年富力强、熟悉电脑操作并具有一定文字功底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实到全区19个街镇人民调委会及部分行业性人民调委会,为长寿区专职调解员队伍补充了新鲜力量,目前全区财政保障的专职调解员数量已达到113人,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92%,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占22%,法律专业占64%,专业化调解队伍不断壮大。

管理考核落实规范化新举措。为了进一步适应当前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的需要,长寿区司法局对2016年制定的人民调解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进行了大幅重新调整,经长寿区人民政府十八届139次常务会议通过,与区财政局联合制发了《长寿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对专职人民调解员的人员聘用、工作职责、培训考核、执业规范、工作激励机制等方面作了明确规范。
尤其是在培训方面明确了岗前培训、年度培训的学时要求和内容要求,为提高人民调解员综合素质做出了具有较强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度的硬性措施。同时,将专职人民调解员执业纪律、日常考勤、履职情况、学习培训等情况作为季度考核、年终考核重要指标,量化、细化、实化了考核评分标准,更加考核结果落实等级评定、先进评比、续聘及以姓名命名调解工作室等管理激励机制。
职能作用发挥为民化新实事。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中,长寿区司法局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全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积极发挥“队伍职业化、调解专业化”的特色工作职能,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效防范、积极化解、稳妥处置影响平安稳定的各类风险隐患。2019年以来专职人民调解员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551件,其中区级重大纠纷85件,分别占全区总量的56%和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