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司法局 “四化”措施助力基层法治建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9月18日10时55分讯(通讯员 朱江)近日,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组织专人龙河镇保合村、凤城街道白庙村、石堰镇麒麟村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开展了现场指导督查。
一是推进常态化法治示范创建。为了进一步巩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成果,区司法局坚持对全区3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全和落实常态化日常督查指导机制。通过定期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开展法治阵地实地查看、台账档案查阅、村民走访座谈等,确保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并能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三治结合达标示范村(社区)创建率。

二是加强长效化法治阵地建设。在葛兰镇盐井村、凤城街道梅村社区等基础村(社区),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老旧社区改造等基础工程修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墙、法治小广场等长期性法治宣传场所和设施,结合城区桃花公园改造工程升级打造长寿区法治文化广场。健全宣传阵地动态维护更新机制,定期督促各村(社区)对法治宣传栏等阵地内容进行更新,确保法治宣传阵地作用长效发挥。

三是着力精细化法治人才培养。2021年村(社区)两委班子换届之后,区司法局第一时间对近300名新选任村(社区)书记党组织书记开展了以“法治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初探”为题的岗前法治第一课。今年夏季,葛兰、长寿湖、石堰、万顺等各镇(街道)相继启动本地区“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将村干部、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等作为“法律明白人”培养重点,有针对性地以《宪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和人民调解知识等为主要授课内容,旨在提高基层人员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意识,促进乡村基层自治组织依法依规管理村里各项事务,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法治乡村(社区)建设。

四是落实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调解是一种最广泛、最普及、最便捷的法律服务,长寿区将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作为政法系统服务群众“十大实事”之一,按照每个街道(镇)不少于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要求,2021年全区再增配专职人民调解员52名,为全区多层次、宽领域大调解组织网络强化了队伍支撑。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加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作用发挥,今年以来,长寿区58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开展法治教育讲座145场,参与纠纷调解182件,不断增进基层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基层法治化实效日益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