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发挥监狱民警作用 强化社区矫正监管
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积极顺应社区矫正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并以此为契机,强管理、重实效,充分发挥监狱民警在教育、震慑、监管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管。

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发挥监狱民警作用 强化社区矫正监管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021-09-18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9月18日11时讯(通讯员 倪春红 杨震宇)从2018年3月份以来,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和《重庆市司法局关于选派监狱、戒毒民警参与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试点方案》要求,2批次5名分别来自凤城监狱、市未成年犯管教所的监狱民警经过岗前培训考核,统一选派至区司法局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积极顺应社区矫正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并以此为契机,强管理、重实效,充分发挥监狱民警在教育、震慑、监管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管。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区司法局接收派遣民警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深入了解派驻民警思想动态和工作打算,要求民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转换角色投入到社区矫正工作中去,并充分发挥好人民警察的纪律优势和作风优势,在工作中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起到正面引领作用。同时,为强化管理、明确职责,局党组召开专题党组会,对民警的思想学习、工作模式和日常生活作了精心安排部署,制定出台了《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关于选派监狱警察参与矫正帮教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了监狱警察参与社区工作的“十三条职责”“五条纪律”,通过日记载、月总结、年考核的方式,构建科学考核评价机制,并创新工作方式,采用“划片包干”的方式,实行警察直接联系19个司法所,加强用车保障,支持监狱警察相对独立开展工作,进一步强化了警察的主体责任意识。

二、突出个性监管,抓实重点人员摸排管控

对社区矫正对象尤其是重点人员的摸排管控,一直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难点。长寿区司法局充分发挥监狱民警的监管经验,从档案卷宗入手,在材料文书中通过对矫正对象的个人背景、文化程度、犯罪动机、认罪态度、社会影响、违法记录、家庭关系、收入情况等方面寻找足丝马迹;从矫正人员的学习报到、公益劳动、遵规守纪和言谈举止、社会关系中进行细致分析;结合司法所管理人员反馈的信息,甄别不配合监管、有再犯罪可能的重点人员,拟定管控方案,采取个别教育、训诫整训、突击抽查等方式,强化对重点人员监督管理。自2018年开展工作以来,共摸排出存在有重新犯罪隐患、长期不服从管教等重点人员50余人,先后开展定位管理抽查800余人次,个别教育80余人次,整训70余次,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在对重点矫正对象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同时,也增强了全区在矫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意识、法治意识和遵规守纪意识。

三、强化分工配合,创新集中教育方式方法

针对各司法所在开展日常的集中教育过程中存在的学习形式单一、教育教学针对性不强等现象;由警察牵头,围绕市局制定的公共道德、法律常识、身份意识、制度规范、认罪服法、禁毒拒邪、心理健康、时事政策等八个方面的主题教育,积极准备相关课件,用摆事实、讲道理、算经济帐、算亲情帐等方式,潜移默化地向矫正人员灌输向上、向善的思维方式,矫正他们的错误认知;每年采取见面座谈、集中整训、集中授课等形式,向全区19个司法所的矫正对象开展了集中教育,实现了监狱警察参与集中学习的全覆盖。

四、狠抓行为规范,助推矫正执法有序开展

根据市局要求,结合长寿区社区矫正工作实际,由监狱警察积极主动作为狠抓社区矫正对象行为规范,牢牢把握矫正人员首次报到、集中学习、集中劳动等重要监管环节,特别是从入矫初始教育开始,从身份意识、着装礼仪、学习纪律多方面入手,把好入矫行为规范第一关,实行了初始集中学习通讯设备集中收取、不迟到不早退等行为规范,给矫正人员立规矩、明要求,为矫正人员积极配合各司法所开展后续教育监管奠定了基础。

从2018年3月份以来,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和《重庆市司法局关于选派监狱、戒毒民警参与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试点方案》要求,2批次5名分别来自凤城监狱、市未成年犯管教所的监狱民警经过岗前培训考核,统一选派至区司法局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区司法局积极顺应社区矫正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并以此为契机,强管理、重实效,充分发挥监狱民警在教育、震慑、监管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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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发挥监狱民警作用 强化社区矫正监管

2021-09-18 11:03:03 来源: 0 条评论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9月18日11时讯(通讯员 倪春红 杨震宇)从2018年3月份以来,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和《重庆市司法局关于选派监狱、戒毒民警参与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试点方案》要求,2批次5名分别来自凤城监狱、市未成年犯管教所的监狱民警经过岗前培训考核,统一选派至区司法局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积极顺应社区矫正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并以此为契机,强管理、重实效,充分发挥监狱民警在教育、震慑、监管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管。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区司法局接收派遣民警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深入了解派驻民警思想动态和工作打算,要求民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转换角色投入到社区矫正工作中去,并充分发挥好人民警察的纪律优势和作风优势,在工作中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起到正面引领作用。同时,为强化管理、明确职责,局党组召开专题党组会,对民警的思想学习、工作模式和日常生活作了精心安排部署,制定出台了《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关于选派监狱警察参与矫正帮教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了监狱警察参与社区工作的“十三条职责”“五条纪律”,通过日记载、月总结、年考核的方式,构建科学考核评价机制,并创新工作方式,采用“划片包干”的方式,实行警察直接联系19个司法所,加强用车保障,支持监狱警察相对独立开展工作,进一步强化了警察的主体责任意识。

二、突出个性监管,抓实重点人员摸排管控

对社区矫正对象尤其是重点人员的摸排管控,一直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难点。长寿区司法局充分发挥监狱民警的监管经验,从档案卷宗入手,在材料文书中通过对矫正对象的个人背景、文化程度、犯罪动机、认罪态度、社会影响、违法记录、家庭关系、收入情况等方面寻找足丝马迹;从矫正人员的学习报到、公益劳动、遵规守纪和言谈举止、社会关系中进行细致分析;结合司法所管理人员反馈的信息,甄别不配合监管、有再犯罪可能的重点人员,拟定管控方案,采取个别教育、训诫整训、突击抽查等方式,强化对重点人员监督管理。自2018年开展工作以来,共摸排出存在有重新犯罪隐患、长期不服从管教等重点人员50余人,先后开展定位管理抽查800余人次,个别教育80余人次,整训70余次,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在对重点矫正对象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同时,也增强了全区在矫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意识、法治意识和遵规守纪意识。

三、强化分工配合,创新集中教育方式方法

针对各司法所在开展日常的集中教育过程中存在的学习形式单一、教育教学针对性不强等现象;由警察牵头,围绕市局制定的公共道德、法律常识、身份意识、制度规范、认罪服法、禁毒拒邪、心理健康、时事政策等八个方面的主题教育,积极准备相关课件,用摆事实、讲道理、算经济帐、算亲情帐等方式,潜移默化地向矫正人员灌输向上、向善的思维方式,矫正他们的错误认知;每年采取见面座谈、集中整训、集中授课等形式,向全区19个司法所的矫正对象开展了集中教育,实现了监狱警察参与集中学习的全覆盖。

四、狠抓行为规范,助推矫正执法有序开展

根据市局要求,结合长寿区社区矫正工作实际,由监狱警察积极主动作为狠抓社区矫正对象行为规范,牢牢把握矫正人员首次报到、集中学习、集中劳动等重要监管环节,特别是从入矫初始教育开始,从身份意识、着装礼仪、学习纪律多方面入手,把好入矫行为规范第一关,实行了初始集中学习通讯设备集中收取、不迟到不早退等行为规范,给矫正人员立规矩、明要求,为矫正人员积极配合各司法所开展后续教育监管奠定了基础。

从2018年3月份以来,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和《重庆市司法局关于选派监狱、戒毒民警参与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试点方案》要求,2批次5名分别来自凤城监狱、市未成年犯管教所的监狱民警经过岗前培训考核,统一选派至区司法局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区司法局积极顺应社区矫正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并以此为契机,强管理、重实效,充分发挥监狱民警在教育、震慑、监管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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