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司法局组织开展专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9月26日10时50分讯(通讯员 朱江 田华文)近日,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组织全区各街镇及村(居)调委会干部和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专职调解员110余人开展了为期3天的2021年度调解工作专题业务培训。本次培训围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目标等为主要内容进行了授课。经过系统培训,全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思想素质、业务知识、程序规范、矛盾调处等综合素质能力得到不断提升。
一是理论结合实际,培训内容上做加法。本次培训课程加强了人民调解员思想素质基础建设,突出人民调解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邀请重庆市司法局二级巡视员彭得峻从人民调解的基本原理、文化背景、法律基础、心理学知识等多角度深入讲授了《人民调解的理念、原则和方法》,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杨松柏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人民调解方法及技巧培训,同时专门安排了“三调”对接工作流程、调解案件系统录入、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等规范化调解知识学习。
二是课堂走向现场,培训效果上做乘法。针对部分新招聘专职调解员初次走上调解岗位的实际情况,为了有效提升培训效果,采取了讲座授课、技能培训、案例讨论、现场观摩等多种教学形式,对培训课程进行了丰富设计。引导参训调解员在课堂上积极讨论交流、分析案例的同时,带领他们走出教室,来到驻法院调解室、驻凤山派出所调解室等调解现场进行观摩,由资深人民调解员结合工作实际面对面介绍工作技巧和心得,增强他们对调解工作的直观认识和理解。
三是提高效率质量,形式主义上做减法。强调培训学习提质增效,减少领导讲话环节,精简培训学习时长,要求培训工作以学习教育为中心,做到有的放矢、目标明确。3天的培训时间紧凑、内容丰富,参加培训的人民调解员纷纷表示虽然时间紧、任务重,但是通过本次培训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获,为今后更好地开展调解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基础。
四是严格纪律管理,不良作风上做除法。按照《长寿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将认真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作为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落实。对每节课堂纪律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指出存在问题,培训中杜绝了“迟到、早退、旷课”等不良现象,确保培训质量和学习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