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人来了|养老服务、养老政策有哪些?南岸区有“招”又有“谱”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2月1日19时讯(记者 刘雪琴 简梦)乐享岁月,幸福养老。今(1)日,“发言人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南岸区发布活动在花园路街道举办,南岸区民政局发言人就养老院服务监管、养老政策等问题与群众进行面对交流。
“听说养老服务中心要建在居民小区里面,请问一下会不会对小区有啥影响?”对于这一问题,南岸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芮冰做出了相应的回答。
近年来,养老服务设施有了很大的改变,硬件设施很规范的,服务人性化。另外,国家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减轻家庭养老育幼的压力,所以,养老服务设施建在居家的周边,既能满足家庭的需要,又能满足老年人的需要。
针对群众关心的养老政策问题,周芮冰表示有“谱”,居民请放心。据周芮冰介绍,80-89岁高龄老人,给予惠老补贴600元/年/人;年满90-99岁高龄老人,给予惠老补贴1200元/年/人;年满10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给予惠老补贴500元/月/人。
对年满60周岁及以上,子女无赡养能力的城乡低保老人及城市特困老人,给予惠老补贴3600元/年/人;集中供养的农村特困老人,给予惠老补贴2400元/年/人;分散供养的农村特困老人,给予惠老补贴600元/年/人。
此外,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200元/月;根据特困对象身体状况,按照自理、半护理、全护理分别发放50元/月、200元/月、300元/月照料护理补贴;为分散供养的特困老人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助餐补贴8元/餐和送餐补贴2元/餐。每年免费为特困老人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免费助浴12次/年。
同时,对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70元/月,对一二级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80元/月;对于家庭养老床位的建设,符合条件的5类对象可以获得3000元/户改造补贴和300元/月居家养老服务包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