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巫溪两会·委员提建议④|加强法律培训 让干部成为“法律明白人”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月6日17时35分讯(首席记者 陈美西 记者 冉长军)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加大法律服务,对于和谐乡村、文明乡村建设十分重要,对于乡村振兴战略也可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巫溪县政协委员、重庆峡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鹏兵表示,巫溪要多措并举提高干部群众法律意识,让他们成为“法律明白人”。
“巫溪县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按照‘三个转向’要求,目前正在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刘鹏兵说,农村居民在进入小康社会以后,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同样日益增长。“村居民的这些需求需要经济支撑,更需要法治保障。”
目前,各级干部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仍存在“重经济、重产业、重项目、重“口袋”、轻法律、轻制度、轻头脑、轻治理”的状况。这些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阻力,也是部分干部群众法治思维欠缺、法律意识不高的体现。
对此,刘鹏兵建议,政府应当将提高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建立法治思维作为长效机制来抓,多措并举提高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如,在各乡镇(街道)设立“法治大讲坛”“农民普法学校”,尽快按照中宣部、司法部、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全国普法办等部门联合印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培训“法律明白人”。
“律师是全面依法治县的中坚力量,在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乡村依法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乡村振兴战略具体实施和落地过程中必不可缺的智囊和参谋。”刘鹏兵还建议,政府还应当加大政府采购法律服务的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律师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