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金佛山优秀微电影征集活动启事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月27日16时讯(记者 李成 黄欢)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发展,讴歌伟大时代,讲好中国故事,逐梦新征程,传播正能量,由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宣传部、重庆市电影家协会、重庆市南川区文旅委、南川区文联等单位联合举办的首届金佛山优秀微电影征集活动现面向全国征集优秀微电影作品。
一、活动主题
“世遗净土金佛山·康养胜地福南川”
二、作品征集时间
2022年1月20日—2022年6月30日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参赛者可以个人或单位名义参赛。
以个人名义参赛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以单位名义参赛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制作资质的影视、文化、传媒等法人单位(公司)。
(二)内容要求
围绕“世遗净土金佛山·康养胜地福南川”这一主题,讲述中国故事、重庆故事、南川故事,不管是现代的、还是历史的,不管是现实的、还是梦想的,只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都可以成为本届微电影创作题材。让我们共同讲述中国人民追逐梦想、坚持梦想、实现梦想的美好故事吧!
(三)作品要求
1.作品须具备电影的时间、地点、人物、主题和故事情节等要素,须有完整的片头、片尾、主创人员名单等。要素缺乏的作品不予受理。
2.作品符合主题,内容须与南川或金佛山相关。内容与南川、金佛山无关的作品不予受理。
3.作品原则上时长不超过30分钟,不低于10分钟。低于10分钟的短视频不予受理。
4.作品格式可为mp4、avi、mpg、mov视频格式。特等奖的作品须同时寄送电影院放映格式(彩色,数字2D版本,声音制式5.1)。作品画质清晰,要求分辨率在1920×1080P以上,并设置中文字幕(中英文字幕并置亦可)。
(四)其它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须由参赛者原创,参赛者确认拥有其著作权,没有版权争议。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2.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3.参赛者在其他大赛中获奖作品不参与本次评选活动。
4.作品不得有下列任何内容:(1)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4)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5)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6)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内容或者教唆犯罪的;(7)散布违背传统道德观念、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5.参赛者无需支付参赛费,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不另付稿费。所有投送作品不予退还,请自留备份。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6.本次微电影征集活动结束并颁奖后,作者使用该影片参加其他电影节或进行商业活动均不受限制,但由此引起的因违反其他组织规定的冲突和责任由作者负责。
7.主办方可以提供剧组前来南川拍摄时必要的便利(景区门票、索道等),但食宿、人工、设备、交通等费用自理。
8.若作者对以上要求有保留意见的,须在申报时注明,否则视同认可本启事的条件。
四、参赛方式
参赛者通过“南川区电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下载报名表。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报名参赛:
1.邮寄方式报名。请将包含参赛作品完整视频、报名表(电子版)、主要演员剧照(各5张)的U盘1个及纸质报名表(一式5份),于2022年6月30日前邮寄到主办方。邮寄地址:重庆市南川区凤江北路3号南川区文化艺术中心三楼文联办公室(请注明金佛山优秀微电影征集活动)。邮编408400,联系人:彭圆源(18325018513)。
2.网络方式报名。请将参赛作品完整视频、报名表、主要演员剧照(各5张)传至百度网盘生成下载链接和密码,再将链接和密码发送到报名邮箱ncyx1208@163.com报名。邮件标题请注明“首届金佛山优秀微电影征集活动”字样。
个人参赛者还须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或影印件),单位参赛者还须提交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或影印件)。
五、奖项设置
1.特等奖1名(30万元)
2.一等奖2名(各10万元)。
3.二等奖4名(各5万元)。
4.三等奖6名(各3万元)。
5.最佳导演奖、最佳编剧奖、最佳摄影奖、最佳剪辑奖、最佳美术奖、最佳音乐奖、最佳男演员奖、最佳女演员奖、最佳男主角奖、最佳女主角奖各1名(各1万元)。
网络平台点击量作为评奖参考依据之一。评奖采取以质取胜、宁缺毋滥原则。各奖项均颁发奖状和奖杯。所列奖项为税前金额。
六、作品运用
1.获奖作品可以在重庆市南川区融媒体中心所属各媒体(包括报、台、网、微、端、号等)及社交软件、广告媒介、景区等传播平台展播。
2.《金佛山》《南川文旅》等杂志选登部分获奖优秀微电影剧本(不另付稿酬)。
3.获奖作品可由举办方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全市微电影大赛,并制作金佛山优秀微电影作品集,向社会发布。
4.活动举办方有权免费使用获奖作品。不同意免费使用者,请参赛者特别注明。没有获奖的其他参赛作品,如无特别注明,活动举办方也可免费使用。
5.举办“金佛山优秀微电影展播活动”,以优秀微电影庆祝国庆节、献礼党的二十大。组织优秀作品进学校、社区、企业展播,并编辑出版大赛专刊。
本启事解释权归首届金佛山优秀微电影征集活动组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