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司法局丁家司法所三项措施接轨重庆社区矫正新“1+3”制度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月9日16时15分讯(通讯员 张安君)近日,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丁家司法所三项措施接轨重庆社区矫正新“1+3”制度。
组织全员学习,确保全员、全面掌握重庆市社区矫正新“1+3”制度内容。在重庆市社区矫正新“1+3”制度生效施行前,司法所就利用集中学习教育的机会,分别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新“1+3”制度的相关内容,明确各自职责义务。既确保了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执法规范准确,又确保了社区矫正对象清楚相关监督管理规定,为新“1+3”制度顺利与过渡期接轨夯实了工作基础。
利用走访回访的机会,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别宣传教育,确保制度规范入脑入心。在过渡期间,利用季度走访回访的机会,对社区矫正对象面对面的进行个别宣传教育,明确告诉社区矫正对象在履行日记载、周报到、月集中学习(个别教育学习)、书面报告、信息化核查、计分考核、评审定级及相关处遇等方面的一些内容,让他们明白遵守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一些处遇及法律后果,从而自觉认识遵守新“1+3”制度的重要性。
在新“1+3”制度全部生效施行后,利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微信群及信息化核查机会对个别矫正对象进行人性化提醒,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在行动上与新“1+3”制度顺利接轨。在“1+3”制度全部生效施行后,司法所通过微信,向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推送每天、每周、每月应该汇报报告的相关注意事项。截至目前,全所27名社区矫正对象全部按新“1+3”制度要求落实相关义务,未发现一起违规违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