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保护法》实施一周年 沙坪坝区全面禁钓4个月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3月1日20时讯(记者 王庆炼)今(1)日,我国首部流域法律——《长江保护法》实施一周年,《长江保护法》提出,国家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严格捕捞管理。为深入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助力长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根据《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今(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为禁钓期,为期4个月,期间重庆所有天然水域将实施全面禁钓。
在沙坪坝哪些区域禁捕?哪些区域禁钓?禁钓期有哪些注意事项?
根据《长江保护法》,水生生物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长期禁捕,其它禁捕区域禁捕期限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止,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沙坪坝区范围内,嘉陵江流域、梁滩河流域以及各大水库(普照寺水库、斐然湖、苏家桥水库、菁云湖、工农水库)在这十年间要实行全面禁捕。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的禁钓期,完全禁止任何形式的垂钓,休闲垂钓也不行。
在另外的时间段,允许休闲垂钓,但也有规定,一人一竿,最多2个钩,而且鱼钩的宽度不能超过2厘米,渔获物总量不得超过2.5公斤,多余的应主动放生。
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加强与区公安等部门联动,经常在嘉陵江沿线、梁滩河流域和各大水库进行巡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然后依法没收违规的渔具。如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不仅将收缴违规渔具,还要进行200-2000元的罚款,性质特别恶劣的,将交由公安部门进行刑事处罚。
附:沙坪坝区禁捕范围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