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158家维修企业今年内完成“公示牌”上墙

大足区158家维修企业今年内完成“公示牌”上墙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022-04-12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4月12日12时35分讯(特约通讯员 蒋文友 通讯员 雷晓英)近日,笔者从重庆市大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从今年3月初以来,大足区开展机动车维修经营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目前共清理出区内维修企业158家(其中二级及以上的维修企业30家,三类维修企业128家),“公示牌”上墙已有30家,其余128家将在今年内完成。

1大足交通执法人员在汽修企业检查核实现场。通讯员 蒋文友 摄
大足交通执法人员在汽修企业检查核实现场。通讯员 蒋文友 摄

为规范辖区机动车维修经营行为,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机动车维修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安全生产法》《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责成5个执法大队对所管辖的片区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1次全覆盖摸排,登记更新机动车维修企业基本信息,建立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台账,台帐包括名称、地点、联系方式、类型、企业资质等。

2大足交通执法人员在汽修企业张贴公示牌现场。通讯员 蒋文友 摄
大足交通执法人员在汽修企业张贴公示牌现场。通讯员 蒋文友 摄

与此同时,该支队充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细则,对各维修企业实行每季度检查一次的频次,一个自然年度内的检查不低于4次。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维修档案是否规范,以及弹簧板、钢板等重要零配件采购与使用情况;查处未按规定备案、未按规定维保、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检查未备案开展维修经营活动企业,以及道路运输机构通报的涉嫌违规经营企业等,督促维修企业规范经营。并对辖区内158家维修企业在其经营场所实行“公示牌”上墙,分二批进行,首先为二类及以上维修企业进行“公示牌”上墙。公示内容为“严禁擅自改装机动车;严禁超备案经营范围维修机动车;严禁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严禁承修已报废、无牌照的机动车;严禁签发虚假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严禁擅自扩大托修机动车维修范围;严禁擅自更换托修机动车上完好部件;严禁进行假冒巡游出租车喷涂、改装”、举报电话43722258、12328,监管单位:重庆市大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其次,通过“公示牌”公示监管,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诚信透明、经济优质、便捷周到、满意度高的机动车维修和消费服务。

“我们采取‘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策略方针,坚决打击机动车维修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还将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整治宣传、安全检查,结合机动车维修行业日常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专项整治要求,将整治结果纳入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提高机动车维修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全区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良好保障。”大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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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158家维修企业今年内完成“公示牌”上墙

2022-04-12 12:37:38 来源: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4月12日12时35分讯(特约通讯员 蒋文友 通讯员 雷晓英)近日,笔者从重庆市大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从今年3月初以来,大足区开展机动车维修经营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目前共清理出区内维修企业158家(其中二级及以上的维修企业30家,三类维修企业128家),“公示牌”上墙已有30家,其余128家将在今年内完成。

1大足交通执法人员在汽修企业检查核实现场。通讯员 蒋文友 摄
大足交通执法人员在汽修企业检查核实现场。通讯员 蒋文友 摄

为规范辖区机动车维修经营行为,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机动车维修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安全生产法》《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责成5个执法大队对所管辖的片区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1次全覆盖摸排,登记更新机动车维修企业基本信息,建立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台账,台帐包括名称、地点、联系方式、类型、企业资质等。

2大足交通执法人员在汽修企业张贴公示牌现场。通讯员 蒋文友 摄
大足交通执法人员在汽修企业张贴公示牌现场。通讯员 蒋文友 摄

与此同时,该支队充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细则,对各维修企业实行每季度检查一次的频次,一个自然年度内的检查不低于4次。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维修档案是否规范,以及弹簧板、钢板等重要零配件采购与使用情况;查处未按规定备案、未按规定维保、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检查未备案开展维修经营活动企业,以及道路运输机构通报的涉嫌违规经营企业等,督促维修企业规范经营。并对辖区内158家维修企业在其经营场所实行“公示牌”上墙,分二批进行,首先为二类及以上维修企业进行“公示牌”上墙。公示内容为“严禁擅自改装机动车;严禁超备案经营范围维修机动车;严禁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严禁承修已报废、无牌照的机动车;严禁签发虚假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严禁擅自扩大托修机动车维修范围;严禁擅自更换托修机动车上完好部件;严禁进行假冒巡游出租车喷涂、改装”、举报电话43722258、12328,监管单位:重庆市大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其次,通过“公示牌”公示监管,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诚信透明、经济优质、便捷周到、满意度高的机动车维修和消费服务。

“我们采取‘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策略方针,坚决打击机动车维修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还将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整治宣传、安全检查,结合机动车维修行业日常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专项整治要求,将整治结果纳入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提高机动车维修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全区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良好保障。”大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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