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四化”家庭农场怎么建? 九龙坡出台创建管理办法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4月14日6时讯(通讯员 邬姜)“四化”家庭农场是指从事农业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集约化经营、品牌化建设的家庭农场。日前,笔者从区农业农村委获悉,《九龙坡区区级“四化”家庭农场创建管理办法》(后简称《办法》)出台。
之前已创建的区级示范家庭农场一并纳入区级“四化”家庭农场管理。
为何申报?典型案例示范推广
“‘四化’家庭农场作为典型案例示范推广,可以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关政策扶持和承担财政支农项目。”区农业农村委相关负责人说。
区级“四化”家庭农场的创建,遵循自愿申报、逐级审核、公平公正、择优评定的原则,实行有进有出、动态管理,重点支持粮油类家庭农场申报“四化”家庭农场。
怎么申报?提供7种材料
申报区级“四化”家庭农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区级“四化”家庭农场申报表;家庭农场经营者参加技能培训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社会组织登记统一代码;合法有效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生产经营收支记录或财务会计报表;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等认证及注册商标证明;农场执行的生产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
如何审核?专家评审组把关
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区级有关部门专家成立区级“四化”家庭农场评审组,对推荐上报的区级“四化”家庭农场进行评审。
评审组按照区级“四化”家庭农场认证标准和监测管理要求,对推荐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确定入选单位。
评审结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由区农业农村委公布名单。在审核和公示中发现不符合创建要求的,取消申报资格,不再递补申报。
如何管理?实行抽样调查和动态管理
对区级“四化”家庭农场实行抽样调查和动态管理,每两年调查一次。抽样调查不符合创建要求的,取消“四化”家庭农场创建称号。
此外,《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取消区级“四化”家庭农场创建称号,3年内不得再申报。这些行为是:被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申报、监测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舞弊行为;家庭农场经营中违反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家庭农场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因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受到处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