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探索构建“行政执法+公证”新模式 为基层治理赋能增效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通讯员 李丽)近日,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出台《关于积极推进公证参与行政执法事务的指导意见》(津委法办〔2022〕6号),充分发挥公证制度在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中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构建“行政执法+公证”新模式,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与综合行政执法融合发展,为提高基层治理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指导意见》明确在行政主体实施行政执法及其他行政活动时,可以邀请公证机构参与的若干情形,例如直接涉及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进行保全;对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保全;实施土地或房屋征收过程中对土地或房屋征收前的现状固定、测绘、评估机构选择、物品清点行为等进行公证;对行政机关牵头处理的重大疑难问题处置、重大矛盾纠纷化解进行公证调解;对生态环境保护、拆迁安置、综合执法等行政执法活动中涉及的生态环境修复金、行政补(赔)偿款等资金或物品进行资金监管或公证提存;其他现场监督、调查取证、证据保全、举行听证、强制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主体认为存在执法风险邀请公证机构参与的。
《指导意见》还明确了公证灵活参与行政执法活动的方式,即可以采用按件次申请,由公证机构按照日常公证服务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也可以依法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一次性与公证机构签订打包合作协议,通过协议明确公证参与执法活动事项范围、服务质量要求等。
该《指导意见》的出台在重庆市尚属首例。目前,江津区所在的渝信公证处正在认真落实《实施意见》,深入拓展“公证+行政执法”服务新领域,聚焦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的难点、痛点、堵点,主动对接行政执法主体,制定工作方案,提供公证服务,充分发挥公证赋能基层治理创新的优势作用,努力打造公证参与行政执法、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江津样本”。
据统计,渝信公证处已与6家行政执法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为100余件行政执法事务提出了意见建议,办理相关公证事项200余件,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提高了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