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企业信用评价通用规范
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标准化法》中除原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外,增加了团体标准,赋予团体标准法律地位。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区别就在于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家机构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团体标准是由各团体按照团体确立的标准制定程序自主制定发布,由社会自愿采用的标准。
目前,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联合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及新《标准化法》,国家正大力鼓励各社会团体及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团体标准。重庆市企业信用评价通用规范(团体标准)就是在这一背景下诞生的。它是重庆市首个信用行业团体标准,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及行业地位。可以作为其他行业及领域信用评价的参照,减少中介机构买卖信用认证的乱象。促进政府及企业信用管理水平,还可以运用于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优化整体营商环境。适用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评价过程及维护,用以度量信用风险,提升企业的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助力信用经济的发展。在促进治理环境公开透明的同时促进营造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重庆市企业信用评价通用规范(团体标准)的主要内容包含了信用评价程序、评价数据种类、来源及数量。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评价指标项中,重庆市企业信用评价通用规范(团体标准)包含了新闻评价舆论信息,这些评价数据来源超过300余个政府部门相关网站(例如信用中国、工商信用信息公示网等),截止目前评价数据库中已归集超过3千4百万企业主体信息。
重庆市企业信用评价通用规范(团体标准)的信用评价指标。评价指标共分为五大类:工商信息、履约能力、经营行为、监管与司法以及成长潜力。其中经营行为中的公益慈善信息及新闻评价舆论信息是我们团标独有的评价指标项。我们依托华龙网集团充分运用新闻舆论的四力,即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全力保障最大程度还原企业真实信用状况,并在社会中为企业树立诚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