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人大常委会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四大看点
2021年3月31日,《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条

云阳县人大常委会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四大看点

来源:智慧云阳客户端2021-06-01

2021年3月31日,《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通过多种法定方式,加强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云阳县人大常委会严格对照条例条款问询,实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推动贯彻落实,较好发挥了条例的指导促进作用。

看点一:专项审查

“请问云阳府发〔2010〕30号和84号这两份文件处置工作进展如何?”5月27日,县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工作人员再次与县政府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就该文件清理后续情况作电话沟通。

4月21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工作安排,由县人大监察和法制委牵头开展我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专项审查,主要包括县政府根据地方性法规明确要求制定的涉及优化营商环境领域配套规范性文件以及制度、目录、标准等其他配套规定的情况,并同步检视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规范性文件。

经查,县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发现《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云阳府发〔2010〕30号)和《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云阳府发〔2010〕84号)等2份规范性文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文件内容有些已不符合实际,如煤矿、负责人已调整等。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相关企业的责任、处罚有了新规定。县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及时与县政府办公室沟通,交换意见,最终达成“文件废止”共识。

据此,县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将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为加强和改进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看点二:包干联系76家市场主体

“目前市场销售如何?出行道路整治进展到哪一步?”5月25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先平再次来到由她联系、位于青龙街道马沱村的云阳道瑞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主营砂石生产业务,但苦于市场一直打不开,公司负责人张家会急得团团转。得知这一情形,陈先平随即上门找到张家会了解情况,并协调青龙街道、文化旅游委帮助企业“跑业务”。

如今,该企业也承接了江来、黄石等5项订单业务,忙得不亦乐乎,这让张家会信心满满。而对于企业反映的出行道路环境、安全等问题,陈先平逐一与职能部门探讨研究解决,既让周边群众满意,也让企业安心、有利润。

“从2018年以来,我们推动解决的类似案例不低于200件,其中许多问题都得到了实质性解决。”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说。

原来,2018年,在县委统一部署下,由6位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包干联系76家市场主体,并通过送政策、送服务、解难题等方式,开展了结对帮扶活动。

看点三:听取和审议行政执法专项报告

条例第六十条至六十七条对涉企行政执法,作出一系列规定。为推动落实,4月至5月,县人大常委会根据2021年工作要点,将“听取和审议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这一法定监督议题,由“大”变“小”,只针对“行政执法”进行调研,使调研更加深入有效。

5月13日下午,调研组赶赴县市场监管局就“营商环境”开展专题探讨。调研组成员将前期收集到的一案例作解剖:

“有一群众办理营业执照时,因自己房产证明上的地址名称变更了,被通知要么重新办理一个房产证,要么去街道、社区开证明。”

“这是县规划自然主管部门职责,建议去找他们商讨?”县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答道。

“作为老百姓,就怕你们这样讲。她就纳闷,明明是政府部门把路道名称改了,凭啥让我自己去解决?还有开证明,要去找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签字。假如这个领导有事外出,又不知道要折腾多久?”调研组态度坚决,不容妥协。

调研组还结合个别企业反映的“申请享受优惠退税政策时,需要再次出具缴税明细凭证”等问题,认为相关职能部门只需从税务部门调取缴税证明即可,避免让企业来回跑路。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将把人大调研发现的问题和建议,纳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舍身处地为群众着想,脚踏实地地为群众办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5月21日,县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副县长张元斌受县政府委托作的关于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政企有效对接还存在‘最后一公里’问题。一方面,有企业反映,如消防领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给予更多的事前消防技术指导,导致企业完工后整改困难甚至无法整改。另一方面,个别招商引资企业往往以‘营商环境’为由,消极应对行政执法”

“法制审核需要规范,有时存在“分管领导审签”代替法制审核情形,“审办分离”还没完全落实。调查个别案件无法制审核人签字,符合听证程序的没记载听证程序相关事项”

------

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前期调研发现或身边案例,对法治政府建设,特别是涉企行政执法提出一系列具体问题或建议,如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增强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引导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对审批环节存在的堵点、卡点逐个攻坚突破,特别是要在行政服务中心尽快探索建立“办不成事”受理窗口。强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适时修订涉企执法检查管理办法,严格计划管理,县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探索建立大联合执法,结果互认,尽量减少执法检查频次。

据悉,县人大常委会已将上述问题及建议通过“审议意见”形式,印送至县政府研究处理,并于2021年9月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推动问题整改和建议落实。

看点四: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2019年,为更好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在开展专项评议民营企业法治环境基础上,县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协助县委、县政府起草形成《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围绕服务态度、履行承诺、工作质量等方面,每年组织部分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及办件企业等对涉企服务职能部门进行评议。

2020年,在县工商联会议室,由人大代表和50家各类市场主体代表等组成的考评团,对县政府及24家相关部门营商环境进行专项考核测评。测评内容分为收费负担、企业融资、司法保障、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等五大板块。评价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据悉,该机制建立以来,6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因为解决民营企业的合理诉求不力或政策执行不到位被约谈,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问责。对此,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参与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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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人大常委会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四大看点

2021-06-01 13:55:28 来源: 0 条评论

2021年3月31日,《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通过多种法定方式,加强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云阳县人大常委会严格对照条例条款问询,实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推动贯彻落实,较好发挥了条例的指导促进作用。

看点一:专项审查

“请问云阳府发〔2010〕30号和84号这两份文件处置工作进展如何?”5月27日,县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工作人员再次与县政府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就该文件清理后续情况作电话沟通。

4月21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工作安排,由县人大监察和法制委牵头开展我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专项审查,主要包括县政府根据地方性法规明确要求制定的涉及优化营商环境领域配套规范性文件以及制度、目录、标准等其他配套规定的情况,并同步检视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规范性文件。

经查,县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发现《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云阳府发〔2010〕30号)和《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云阳府发〔2010〕84号)等2份规范性文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文件内容有些已不符合实际,如煤矿、负责人已调整等。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相关企业的责任、处罚有了新规定。县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及时与县政府办公室沟通,交换意见,最终达成“文件废止”共识。

据此,县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将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为加强和改进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看点二:包干联系76家市场主体

“目前市场销售如何?出行道路整治进展到哪一步?”5月25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先平再次来到由她联系、位于青龙街道马沱村的云阳道瑞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主营砂石生产业务,但苦于市场一直打不开,公司负责人张家会急得团团转。得知这一情形,陈先平随即上门找到张家会了解情况,并协调青龙街道、文化旅游委帮助企业“跑业务”。

如今,该企业也承接了江来、黄石等5项订单业务,忙得不亦乐乎,这让张家会信心满满。而对于企业反映的出行道路环境、安全等问题,陈先平逐一与职能部门探讨研究解决,既让周边群众满意,也让企业安心、有利润。

“从2018年以来,我们推动解决的类似案例不低于200件,其中许多问题都得到了实质性解决。”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说。

原来,2018年,在县委统一部署下,由6位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包干联系76家市场主体,并通过送政策、送服务、解难题等方式,开展了结对帮扶活动。

看点三:听取和审议行政执法专项报告

条例第六十条至六十七条对涉企行政执法,作出一系列规定。为推动落实,4月至5月,县人大常委会根据2021年工作要点,将“听取和审议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这一法定监督议题,由“大”变“小”,只针对“行政执法”进行调研,使调研更加深入有效。

5月13日下午,调研组赶赴县市场监管局就“营商环境”开展专题探讨。调研组成员将前期收集到的一案例作解剖:

“有一群众办理营业执照时,因自己房产证明上的地址名称变更了,被通知要么重新办理一个房产证,要么去街道、社区开证明。”

“这是县规划自然主管部门职责,建议去找他们商讨?”县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答道。

“作为老百姓,就怕你们这样讲。她就纳闷,明明是政府部门把路道名称改了,凭啥让我自己去解决?还有开证明,要去找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签字。假如这个领导有事外出,又不知道要折腾多久?”调研组态度坚决,不容妥协。

调研组还结合个别企业反映的“申请享受优惠退税政策时,需要再次出具缴税明细凭证”等问题,认为相关职能部门只需从税务部门调取缴税证明即可,避免让企业来回跑路。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将把人大调研发现的问题和建议,纳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舍身处地为群众着想,脚踏实地地为群众办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5月21日,县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副县长张元斌受县政府委托作的关于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政企有效对接还存在‘最后一公里’问题。一方面,有企业反映,如消防领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给予更多的事前消防技术指导,导致企业完工后整改困难甚至无法整改。另一方面,个别招商引资企业往往以‘营商环境’为由,消极应对行政执法”

“法制审核需要规范,有时存在“分管领导审签”代替法制审核情形,“审办分离”还没完全落实。调查个别案件无法制审核人签字,符合听证程序的没记载听证程序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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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前期调研发现或身边案例,对法治政府建设,特别是涉企行政执法提出一系列具体问题或建议,如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增强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引导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对审批环节存在的堵点、卡点逐个攻坚突破,特别是要在行政服务中心尽快探索建立“办不成事”受理窗口。强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适时修订涉企执法检查管理办法,严格计划管理,县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探索建立大联合执法,结果互认,尽量减少执法检查频次。

据悉,县人大常委会已将上述问题及建议通过“审议意见”形式,印送至县政府研究处理,并于2021年9月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推动问题整改和建议落实。

看点四: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2019年,为更好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在开展专项评议民营企业法治环境基础上,县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协助县委、县政府起草形成《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围绕服务态度、履行承诺、工作质量等方面,每年组织部分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及办件企业等对涉企服务职能部门进行评议。

2020年,在县工商联会议室,由人大代表和50家各类市场主体代表等组成的考评团,对县政府及24家相关部门营商环境进行专项考核测评。测评内容分为收费负担、企业融资、司法保障、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等五大板块。评价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据悉,该机制建立以来,6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因为解决民营企业的合理诉求不力或政策执行不到位被约谈,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问责。对此,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参与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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