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背后的四大亮点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我县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全县上下优化营商环境意识明显增强,市场环境逐步改善,政府服务持续优化,企业办事便利度、满意度、获得感不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各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巫溪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11个专项小组。二是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办理破产、政府采购等11个专项小组由分管县领导任组长,专项小组负责专项指标有关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等营商环境改善及该指标评价、考核有关工作。
2. 加强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性文件清理。全面清理现行有效的与《条例》不相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性文件,共30件文件纳入清理范围,经充分论证,已废止4件与《条例》相抵触予的文件。
3. 营造浓厚营商氛围。一是常态化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持续在我县人流密集场所、办事大厅、广场、商圈等位置投放宣传标语、宣传海报,积极营造宣传氛围。二是已在“巫溪县人民政府网”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栏,优化营商环境系列举措在专栏中统一公开,便于企业知晓查询。三是各专项小组深入各自领域开展宣传培训。如“获得信贷专项小组”会同银行机构在人流密集场所开展《条例》宣传,并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纳税”专项小组对企业开展了3次业务培训和政策宣讲,举办纳税人学堂7期。
(二)打造便利的市场环境。
1.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一是企业办理时限由原来四个部门4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无纸)化登记和企业登记掌上办,今年共办理无纸全程电子化企业登记928件。二是大力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不断畅通企业退出渠道,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简易注销公示时间由原来的45天缩短为20天,由原来只有一次简易注销机会改为两次机会。今年共有75户企业完成简易注销手续。
2. 优化水电气接入服务。一是“获得用水”,.实现0.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装受理。后续勘察、确定方案、工程设计、施工、工程验收、通水等环节均由供水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现用户报装1个环节。用户自缴纳费用之日起计算,供水接入办理时限明确为4~7个工作日,即无需建设专用外线管道工程的用户接入时间不超过4个工作日,需要建设专用外线管道工程的用户接入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今年共完成非居民用水2家。二是“获得电力”,推进获得电力“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进一步提高办电效率和供电可靠性,今年已为400多家低压小微企业提供“三零”服务。三是“获得用气”,全流程减少为客户提出用气需求并商议用气方案、委托设计、设计审查备案、委托施工、竣工验收及通气5个阶段,非居用气总办理时限减少至14个工作日。
3. 有效提升融资便利度。一是精准落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直达政策。今年3家实际法人银行机构普惠小微企业延期率达50.79%,地方法人机构村镇银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率达61.2%,发放信用贷款2300万元,新增信用贷款占比60.7%。二是运用好再贷款专用额度政策支持普惠小微企业发展,今年4家法人银行累计发放贷款787笔,金额3.46亿元,加权平均利率5.21%,有效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三是组织召开银企对接会6次,组织银行机构开展“金融保市场主体百日大走访”行动,一对一走访调研企业107家。建立民营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中心,今年共通过首贷续贷中心为31家企业办理贷款3813万元。
4. 推动招标投标开放公开。一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招标投标”,全面推行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完善了招标投标体系,提高了招标投标活动的便利度、透明度,今年共办理电子招标投标11件。二是降低招标投标参与成本。鼓励以电子保函形式进行投标担保、降低风险担保、履约担保、支付担保,减轻了企业资金压力。
(三)打造高效的政务环境。
1. 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全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深化减证便民一系列措施,推广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提升便民程度。二是结合“渝快办”平台移动端“亮证”、“扫码”功能,加强高频电子证照在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卫生等领域的应用,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和“一次办”。三推进政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窗综办”,梳理1163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设置无差别综合窗口6个和分领域综合窗口3个,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进行办件,今年以来,在“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一窗综办”综合受理系统受理178项业务。四是加快推进“跨省通办”。推动74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和146项“川渝通办”事项落实落地。设置“跨省通办”和“川渝通办”综合服务窗口,今年3月和湖北竹溪、陕西镇坪就“跨省通办”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和相关的承接事项。
2.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进一步压减办理建筑许可耗时,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审批时间压减至50个工作日以内,各审批阶段均实行了“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行模式。今年共受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51件,已办结51件,办结率100%。二是重点改革任务全面落实,水电气讯等市政公用服务整体进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厅,设置专门窗口,制作了“一站式”服务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区域评估工作已完成评价初稿,正在进行专家审查;“多测合一”设立“多测合一”受理窗口,督促指导测绘机构实施测绘时统一执行《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多测合一技术规程》,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办理,取消施工图审查备案、竣工验收备案等流程,豁免环评、水保、人防、消防系列手续。
3. 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一是登记中心开设了绿色通道,实行“一窗式”办理,简化登记流程,缩短办结时间。不动产登记业务(首次登记、批量业务除外)的办结时限由《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受理后1到3个工作日。查询业务、查封登记、解封登记、注销登记即时办结、立等可取。二是建设“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逐步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一网办通”,通过与金融机构开展战略合作,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等“不见面”,节省人民群众办理业务时间,同时也可通过渝快办APP、专用网络、线下窗口等渠道申请办理业务。
4. 推动高效纳税服务。一是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十税”合并纳税申报及企业所得税“一表集成”,减少了纳税次数。依托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范围。今年电子税务局申报替代率为95.58%,发票领用替代率98.25%,发票代开替代率92.52%。二是建立12366二级纳税服务热线系统,月均电话咨询业务200余次,极大提高纳税人办税便捷度与满意度。三是优化报税后流程指数。企业在完成预缴、汇算清缴申报、关联申报后发现申报有误,均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实现网上自主更正申报,全县辖区内均使用全程电子退库系统办理,让退税业务简便优化、退税款项到账时间大幅压缩。
(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 全面提升监管执法水平。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强化在新形势下对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实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确保抽查的覆盖和监管效果落实,今年以来先后在人力资源市场领域、房地产领域、食品安全领域开展多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确保市场秩序稳定有序。二是推动成员单位在重庆“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建立健全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两库”并进行动态管理,目前已有12个成员单位顺利建成“两库”,确保下一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提高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依托重庆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开展行政许可类涉企信息直接归集,通过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加强与其他部门数据交换合作,将基础信息、监管信息和信用信息统一整合到市场主体名下,今年对外共征集优良信息15条,检测信息1960条,行政许可信息402条,所征集的信息全部归集到法人基础数据库。
2.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一是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质量。修订《巫溪县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我县发明专利的申请。二是扩大非诉讼纠纷解决机构覆盖面。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受理、处理消费者关于侵犯知识产权方面的投诉举报,切实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三是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政策的宣传,组织企业参与专题培训,鼓励银行、保险公司、重点专利获得企业开展知识产权金融业务。
3. 强化民商事案件司法保障。一是出台《关于制定民商事无纸化办案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无纸化办案的推进,让群众的诉讼更加便捷高效。二是将延期开庭的次数限制在两次并缩短了两次开庭的间隔时效,即普通民商事案件延期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最多开三次庭,针对简易程序以及小额速裁程序民商事案件延期开庭次数不得超过一次,即最多开两次庭,并且两次开庭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个月,并将延期开庭纳入审判管理与法官业绩评价考核,通过限制延期开庭以及间隔时间来提升审理效率。三是实行自动随机分案,从源头保证案件的公平、公正、透明。按照市高院的要求,目前我院已全面落实以随机分案为主的分案规则,避免“定人办案”“点案承办”等因素的影响,更好的实现司法公正。四是在民事审判庭成立了商事审判团队,主要负责金融、建筑、房地产等纠纷。初步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小额诉讼实现一审终审机制。
4. 加强信用监管。一是以“三重创新”模式,建立了“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监管-事后联合奖惩”的全过程新型信用监管平台。平台以“渝信码”为端口,实现了在线投诉、在线受理、在线反馈、联合惩戒、政务评价等功能,目前该平台即将调试上线。二是在分类分级监管方面实行履约保证金减负政策。在巫参与公开招标的投标企业,依据信用等级缴纳履约保证金。截止目前,为企业减免履约保证金共约为3500万元。三是为强化区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跨区域联动,我县牵头成立巴渝信用联盟,积极推动信用建设一体化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与市场主体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问题。
(一)政策知晓度还不够高。部分政策在宣传、精准推送方面存在短板,企业未能及时了解运用,积极争取到政策支持。
(二)市级利企政策落地难。我县企业普遍属于小微型企业,规模小、体量小,部分支持企业政策申报条件门槛比较高,我县企业无法达到申报要求,获得奖补资金企业占比低、覆盖面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任何一个指标的推进都需各部门紧密配合,下一步,我县将结合市级文件调整补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同时制定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确保各部门间沟通协助进一步畅通,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
(二)加大优化营营商环境宣传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大《条例》宣传力度,推动宣传工作进园区、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多形式、多层次推介营商政策、宣传营商文化。二是拓展涉企政策公开渠道,利用巫溪县人民政府网、政务新媒体、手机报、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企政策,确保企业能及时了解运用,积极争取到政策支持。
(三)强化督导考核作用。一是运用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部门工作进行全程跟进,对不作为、乱作为等有损优化营商环境的问题进行坚决问责。二是制定考核细则,不断强化考核作用,通过以评促改、以考促优,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水平,提高企业和社会满意度。
(四)深入调研找准症结。一是结合工作实际深入企业进行调研,倾听企业诉求,找准制约我县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症结。二是以市场主体实际需求为导向,高位对接市级优化营商环境系列举措,借鉴周边先进区县的先进做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中的系列问题,推动我县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