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大渝网友:安装水管要求每户至少用3吨,不足3吨按3吨缴费,是否合乎规定? [详细] | | | | | 2012年6月21日,市长黄奇帆作出批示:“请市政委核查一下。有水表,用多少收多少,为什么不足3吨按3吨收?确实不讲道理。如确切,要纠正。” | | | | | 按黄市长批示,市市政委、市水利局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垫江裴兴镇水厂在提供场镇供水的同时,还要承担镇内大部分农村的农户供水。经查,裴兴镇水厂初装费现实际只按840元/户收取,属于降低标准收取,实际执行水价为农村居民1.60元/吨,由于农户用水吃“滴滴水”现象严重,加之目前水价较低,水厂亏损严重,正常运转困难。为确保广大农户利益,保证水厂正常运营,建议垫江县积极做好解释工作,在保留基本水量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制定水价。[详细] | | | |